中国经济网长春12月13日综合报道 据《吉林日报》消息,12月12日,吉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任命刘国中为吉林省副省长,决定刘国中为吉林省代理省长。决定接受姜有为因工作变动辞去吉林省副省长职务的请求。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刘国中,1962年7月生,曾长期在黑龙江省任职,曾先后担任鹤岗市委书记,黑龙江省委常委、秘书长,黑龙江省委常委、副省长等职务,2013年10月任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副书记,今年2月调任四川省委副书记,近日已任吉林省委副书记。
姜有为,1967年9月出生,2015年11月任吉林省副省长,近日已任沈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刘国中简历
刘国中,男,汉族,1962年7月生,黑龙江望奎人,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1978年至1982年 华东工程学院炮弹系触发引信设计与制造专业学生。
1982年至1985年 黑龙江省哈尔滨建成机械厂干部。
1985年至1988年 哈尔滨工业大学金属材料及工艺系压力加工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8年至1990年 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系统工程专业学习。
1990年至1993年 黑龙江省经委综合规划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3年至1996年 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一处主任科员。
1996年至1998年 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一处副处长。
1998年至2000年 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一处处长。
2000年至2003年 黑龙江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2003年至2004年 黑龙江省政府研究室主任。
2004年至2007年 黑龙江省鹤岗市委书记。
2007年至2011年 黑龙江省委常委、秘书长。
2011年至2013年 黑龙江省委常委、副省长。
2013年10月至2016年02月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副书记。
2016年02月,四川省委副书记。
2016年12月,吉林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副省长、代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