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包生荣被提起公诉(图|简历)

2017年04月11日 16:06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1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包生荣(副厅级)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兴安盟检察分院审查起诉。日前,由兴安盟检察分院向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被告人包生荣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包生荣,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兴安盟检察分院起诉书指控:包生荣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规履职,低价转让国有资产,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不能说明来源,差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包生荣简历

  包生荣,男,蒙古族,1960年3月出生,籍贯科右中旗,硕士,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3.07-1996.03 伊克昭盟计划委员会工作,历任财贸科科长、综合科科长、投资科科长;

  1996.03-1996.09 挂职任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副镇长;

  1996.09-2000.09 杭锦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其间:1997.09-1998.07在内蒙古党校县级领导工业经济培训班脱产学习);

  2000.09-2001.03 杭锦旗党委副书记,旗人民政府代旗长;

  2001.03-2005.04 杭锦旗党委副书记,旗人民政府旗长(其间:2001.05-2001.11挂职任广东省开平市市长助理);

  2005.04-2009.02 杭锦旗党委书记;

  2009.02-2012.11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2.11-2012.12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党组书记;

  2012.12-2013.01 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市财政局党组书记。

  2013.01 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市财政局党组书记。

  2016.04 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被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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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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