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航道局工程经营管理处原处长白明等2人被公诉

2017年04月13日 16:54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3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案件信息公开网消息,长江航道局工程经营管理处原处长白明(正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利津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立案侦查,利津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终结后移送该院公诉科审查起诉。日前,利津县人民检察院已向利津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白明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辩护人的意见。利津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白明在担任长江航道局工程经营管理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并为他人谋取利益,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原副局长鄢洪青(副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利津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立案侦查,利津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终结后移送该院公诉科审查起诉。日前,利津县人民检察院已向利津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鄢洪青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利津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鄢洪青在担任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工程经营处处长、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并为他人谋取利益,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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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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