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3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安徽省安庆市原副市长、安庆市公安局原局长范先汉(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近日由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范先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范先汉,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亳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范先汉在担任怀宁县县长、县委书记,安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职务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在工程建设、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同时对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求其刑事责任。
范先汉简历
范先汉,男,汉族,1964年7月生,安徽无为县人,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安徽大学历史系历史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
历任共青团安徽省委办公室秘书、副科长、科长、办公室副主任,安徽省青年政治学校(安徽省团校)校长、党委副书记(正县级),枞阳县委副书记(正县级),怀宁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兼任怀宁综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怀宁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2012年9月任安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6年6月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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