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和濮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宋殿宇的提请,2017年7月28日,濮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任命:黄守玺、张宏义为濮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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