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哈尔滨1月30日讯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29日选举石时态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石时态简历
男,汉族,1962年9月生,湖南华容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湘潭大学诉讼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法学博士,二级大法官。
1980.09--1984.07 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法律学专业学习
1984.07--1991.09 湖南省司法厅办公室干部、副科级干部、法规科科长(其间:1988.06--1990.02湖南省经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1991.09--1992.08 湖南省委政法委正科级干部
1992.08--1995.02 湖南省委政法委综治处副处长(其间:1994.08--1995.01湖南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5.02--1998.01 湖南省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其间:1995.02--1997.02挂职任湖南省桂东县委副书记)
1998.01--1998.12 湖南省委政法委维稳办主任
1998.12--2000.12 湖南省委政法委副秘书长
2000.12--2003.07 湖南省委政法委副厅级研究员(其间:2001.05--2003.06湖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研究生班学习;2001.09--2002.03湖南省选派赴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参加高层次复合型后备干部培训)
2003.07--2008.05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2008.05--2008.07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
2008.07--2016.01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正厅级)、审判委员会委员(其间:2007.09--2010.12湘潭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12.03--2012.07中央党校第32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15.10--2016.01中央第九巡视组副组长)
2016.01--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