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民宗委原主任吉明江被提起公诉(简历)

2019年03月28日 17:26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综合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海口3月28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日前,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原主任吉明江(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向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吉明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书指控:2002年至2017年,被告人吉明江利用担任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东方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东方市委书记等职务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吉明江简历 

  吉明江,男,黎族,1963年5月出生,海南乐东人,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8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

  1981.09--1984.07,海南自治州师专文史系学习;

  1984.07--1987.07,海南乐东中学教师、团委副书记;

  1987.07--1990.08,共青团海南(1988.04后为海南省)乐东县委副书记;

  1990.08--1993.05,共青团海南省乐东县委书记;

  1993.05--1995.01,海南省乐东县志仲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5.01--1998.03,海南省乐东县千家镇党委书记、镇长;

  1998.03--1999.03,海南省乐东县委常委,千家镇党委书记、镇长;

  1999.03--2000.11,海南省乐东县委常委,县长助理;

  2000.11--2001.04,海南省乐东县委常委,黄流镇党委书记;

  2001.04--2001.10,海南省白沙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

  2001.10--2006.09,海南省白沙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6.09--2007.01,海南省昌江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

  2007.01--2009.08,海南省昌江县委副书记、县长(2008年4月晋升为副厅级);

  2009.08--2014.05,海南省东方市委副书记、市长(2012年8月晋升为正厅级);

  2014.05--2017.02,海南省东方市委书记(正厅级);

  2017.02 ,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更多地方人事报道请见

更多地方人事报道请见

更多中央人事任免请见

更多中央人事任免请见

(责任编辑:庄彧)

精彩图片

海南省民宗委原主任吉明江被提起公诉(简历)

2019-03-28 17:26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综合
查看余下全文

更多地方人事报道请见

更多地方人事报道请见

更多中央人事任免请见

更多中央人事任免请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