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宁波4月4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浙江省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宁波供销集团公司原董事长詹鑫华(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宁波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宁波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詹鑫华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詹鑫华简历:
詹鑫华,男,汉族,1965年1月出生,浙江余姚人,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1985.08—1990.10 宁波活塞环厂技术员
1990.10—1994.11 宁波市经济委员会办事员,科员
1994.11—2013.05 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工业交通科技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工业科技处处长;副主任、党组成员
2013.05—2014.02 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兼),宁波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主任(正局长级)
2014.02—2015.07 宁波市社科院院长、市社科联主席、市社科院(社科联)党组书记
2015.07—2019.03 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宁波供销集团公司董事长
2019.03 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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