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三亚10月16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海南省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朱永盛(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海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朱永盛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朱永盛简历
朱永盛,男,黎族,1963年6月出生,海南五指山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3.07--1984.02 任海南保亭县三道中学教师;
1984.02--1985.03 任海南保亭县财政局办事员;
1985.03--1987.09 历任海南自治州地方志办公室办事员、科员;
1987.09--1988.11 任海南(1988.04后为海南省)通什市政府办公室秘书
1988.11--1998.03 历任海南省保亭县监察局副股长,南林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保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检察长;
1998.03--1998.05 任海南省检察院法纪处副处长(正处级) ;
1998.05--2003.06 历任海南省三亚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2003.06--2008.04 任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2008.04--2008.07 任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08.07--2009.10 任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09.10--2012.09 任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兼纪检组组长;
2012.09--2013.10 任海南省海口市政府副市长;
2013.10--2016.10 任海南省海口市政府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6.10 任海南省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9.05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