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江门1月7日综合报道 广东省江门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梁许赞(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云浮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云浮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梁许赞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梁许赞简历
梁许赞,男,汉族,1966年2月出生,广东开平人,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1988年11月参加工作,1990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8年7月任开平市副市长
2001年7月任江门市林业局局长
2001年12月任江门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6年2月任江门市台山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6年3月任江门市台山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8年3月任江门市江海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
2008年4月任江门市江海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1年8月任江门高新区管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2013年4月任江门高新区管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副厅级)
2013年6月任江门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副厅级),江海区委书记
2016年1月任江门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江门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江海区委书记
2016年9月任江门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9年8月被免去江门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职务
2019年6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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