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乌鲁木齐6月29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原农业厅党组副书记、厅长艾克拜尔·吾甫尔(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艾克拜尔·吾甫尔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艾克拜尔·吾甫尔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承揽工程、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艾克拜尔·吾甫尔简历
艾克拜尔·吾甫尔,男,维吾尔族,新疆阿克苏人,1959年1月出生,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
1975年8月至1978年9月,阿克苏县一杆旗公社接受再教育;
1978年9月至1981年7月,阿克苏地区师范学校汉语专业学习;
1981年7月至1985年9月,阿克苏县委办公室翻译;
1985年9月至1987年7月,中央民族学院翻译专业学习;
1987年7月至1988年8月,阿克苏市委办公室翻译;
1988年8月至1993年3月,阿克苏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3年3月至1995年9月,阿克苏市委副书记(其间:1993年9月至1994年1月天津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新疆班学习);
1995年9月至1996年1月,温宿县委常委、副县长、代理县长(1995年5月至1995年11月山东省招远市挂职任副书记);
1996年1月至1997年9月,温宿县委常委、县长;
1997年9月至1999年12月,温宿县委副书记、县长(其间:1998年9月至1999年7月中央党校新疆班学习);
1999年12月至2000年11月,阿克苏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0年11月至2003年3月,阿克苏地委委员(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经济学专业学习);
2003年3月至2005年2月,阿克苏地委副书记;
2005年2月至2012年3月,喀什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2012年3月至2013年3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厅长级)、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
2013年3月至2017年1月,自治区农业厅党组副书记、厅长;
2017年1月退休。
2019年8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