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重庆1月16日综合报道 据重庆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重庆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巫山县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牟国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牟国清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纪法底线,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并收受礼品;政商关系不清,大肆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款,借办案之机在发案单位报销费用,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泄露案件秘密;参与赌博活动;执法犯法,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规划审批、工程承揽、案件处理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牟国清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牟国清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巫山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牟国清简历
牟国清,男,汉族,1972年9月出生,重庆云阳人,大学文化,1993年9月参加工作,200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3.09—1997.01 四川省万县市川东化工公司人事部干事、助理政工师
1997.01—1997.06 四川省万县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书记员
1997.06—1998.08 重庆市万县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书记员
1998.08—2009.02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反贪局书记员、职侦局侦查处助检员
2009.02—2011.03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侦局反贪处副处长
2011.03—2012.01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侦局反渎处处长
2012.01—2014.07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侦局反贪处处长
2014.07—2016.10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侦局副局长、反贪处处长(2015.07起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委会委员)
2016.10—2017.01 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2017.01—2020.09 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20年11月,辞去巫山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2021年1月,终止巫山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