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高文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高文君丧失理想信念,知纪违纪、执法犯法,利用职权为他人在职务提拔调整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未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利用职权,干预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职务提拔调整、案件办理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高文君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高文君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高文君简历
高文君,男,汉族,1964年6月生,山西临县人,研究生学历,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2年3月,任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2004年5月,任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
2005年7月,任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2016年1月,任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20年1月,任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21年4月,被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