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规模推进棚户区改造中,如何有效融资?广西壮族自治区近日召开的住房城乡建设暨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提出,深化棚户区改造融资体制改革,搭建省市融资平台,引入市场机制,为棚户区改造拓宽资金渠道。2015年广西棚户区改造力争开工18.13万套,加上2014年结转续建的项目,今年全区在建的棚户区改造房屋将达29万套。
据介绍,去年广西全区各类棚户区改造完成10.62万套(户),超出完成国家下达广西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的一倍多,完成投资108.27亿元,同比增长190%。2011年至2014年,全区累计完成棚户区改造27.78万户,完成投资1080亿元,完成全区“十二五”棚户区改造规划任务的137%。 深化融资体制改革,是广西棚户区改造得以迅速推进的重要动力。
2014年,广西在各市成立市级融资平台的基础上,搭建自治区级融资平台,各市也及时调整改造计划和信贷规模。全区14个设区市共有198个棚户区改造项目申请开行项目贷款,获得贷款授信1242亿元,批复放款230亿元,授信额度和放款进度均在全国前列。其中有10个城市授信额超过40亿元,授信最大的达225亿元。
在此过程中,各地采取多种措施推进棚户区改造。有的城市采用“以购代建”方式,以政府牵头团购等形式收储一定数量的中小型商品房作为城镇保障性住房。如南宁、来宾等市通过“以购代建”筹集5000多套商品住房用于棚户区改造安置,既有效消化市场上的存量房,又很好地解决群众的住房保障问题。来宾市兴宾区豆制品厂棚户区改造片区开发商于2013年在市城区“唯欢嘉裕城”楼盘一次性采购了336套商品房,永久性安置该厂职工,加快推进了豆制品厂片区的棚户区改造工作。
有的城市利用“市场之手”推进征收拆迁。南宁市采取征集社会资本投入项目征地拆迁,形成净地后公开出让的土地熟化方式推动棚户区改造工作。目前,该市共通过社会引资完成29个“三旧”(旧城区、旧厂房、旧城中村)改造项目投资主体的征集工作,其中已动工12个项目,已完成拆迁房屋面积约70万平方米,完成投资约80亿元。
有的城市还探索出市场化安置的路子。柳州市在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中,通过土地出让让利、旧宅小区改造零收益等方式,实现企业得发展、政府得环境、群众得实惠的三方共赢。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严世明表示,在积极利用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的同时,还将通过政策倾斜等,引入市场主体参与棚户区改造。如棚户区改造安置建筑面积达到规划总面积50%以上的,可适当调低公开交易出让起始价,具体由各市政府确定。在城中村改造中对安置地块实行政府“零收益”整村推进改造。(经济日报 记者 童政、通讯员 宁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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