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建设 深港涉税专业达成四大共识

2017年07月20日 10:4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深圳7月20日讯(记者杨阳腾) 深港涉税专业人士合作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香港涉税专业两大代表性行业协会——香港税务学会、香港会计师公会日前在“推进香港涉税专业人士服务深圳联席工作会议”上,与深圳税务师行业主管部门达成四大共识:搭建深港涉税联席工作平台;打造“深圳版”的香港涉税专业人士执业内地的新模式;规划实施香港涉税专业人士服务深圳的信息化管理和深港双方共同努力争取多方支持。

  倾听香港声音 深港进一步合作

  “可以考虑先把人才库建立起来,把深港合作的平台做大,无论是对中国企业‘走出去’,还是对中国企业‘走回来’,都大有裨益。”香港税务学会前会长龚永德说。龚永德是香港注册税务师,于2013年通过深圳市国、地税局在香港举办的中国税法考试,成功获取在深圳前海的税务师执业备案资格。他服务的毕马威中国公司是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中第一间在前海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

  早在2012年6月,在国家允许取得香港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直接为前海企业和居民提供专业服务开始,龚永德就带领香港税务学会高层,不余遗力地推进深港涉税专业人士服务广东省自贸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5年来,龚永德对如何更好的引进香港涉税专业人才,如何更好地加强深港合作有着深切体会。

  RSM香港所黄信安作为特邀香港涉税专业人士个人代表参加了联席会议。黄信安表示,随着“一带一路”全球投资经济发展以及国际税收环境的迅速变化,我国将需要大量涉税专业人士为“引进来、走出去”的企业提供优质的跨境涉税服务。因此,借鉴香港涉税专业同业服务海内外的跨国企业集团与环球战略性投资者深厚的服务管理经验和优质的专业水准,以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作试点,开放涉税专业市场,鼓励取得香港涉税专业资格、跨境税务工作经验丰富的涉税专业人士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先行先试为深圳企业和居民提供服务,多与内地事务所合作协助发展和培养更多国内涉税人才,才能够满足对国内外涉税服务的长远需求。

  由于香港是成熟的国际专业服务中心,吸引国内外企业和投资者到香港挑选合适的涉税专业服务方。黄信安称,RSM香港所几乎每天都能接到来自海内外的客户和潜在投资者有关国内税务和跨境税务的服务要求。其中,黄信安就受深圳某上市企业委托,提供海外几个国家经营的国际税务专项咨询;又先后受外国和香港不同的上市客户委托处理涉及内地企业股权转让的专项咨询及申报纳税服务。同时也为一些香港客户预备其深圳及国内其他城市的的关联企业同期文档、处理税务稽查个案等涉税服务。

  “如能将跨境税务服务联络平台由香港延伸至前海甚至深圳,为香港资深的税务服务深圳企业提供进一步的便利政策,也为内地服务需求方提供更及时与近距离的服务,定可加快促进深港两地的跨境涉税专业服务双赢发展。” 黄信安称。

  香港会计师公会倡导及专业发展副总监蒋光伟表示,建议深港双方可以进一步交流合作,通过举办跨境双向执业培训等方式,促进香港涉税专业人士学习中国内地税制,帮助深圳涉税专业人士了解国际法和香港税制。

  打造“深圳版”的香港涉税专业人士执业内地新模式

  “四大共识就是今后促进深港涉税专业服务的四个落脚点。”深圳注税中心主任卞津表示,首先,搭建深港涉税联席工作平台,即深港双方定期举行深港涉税人士高层会晤,开展深港涉税行业互访交流,举办跨境涉税业务系列高端培训等活动,深化合作交流;其次,继续完善《香港涉税专业人士服务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管理暂行办法》,于前期在前海开展工作的基础上,打造“深圳版”的香港涉税专业人士执业内地的新模式。试点将服务范围由前海扩大至深圳全境,进一步放宽香港涉税专业人士担任合伙人及开设事务所的条件;第三,深圳国税局目前正在规划香港涉税专业人士服务深圳的信息化管理。在深圳国税局电子税务局二期涉税中介机构管理模块中,设置专用模块,对香港涉税专业人士进行信息采集,并向其提供与内地其他涉税专业人士同等的高效便捷的服务;第四,深港双方共同努力,争取多方支持,深化深港涉税专业服务合作交流,为香港涉税专业人士服务深圳积极创造条件,为两岸涉税专业人士开辟“粤港澳大湾区”涉税服务新市场和合作新空间打下坚实基础。

  卞津表示,深圳注税中心将按照“做好香港涉税专业人士在深圳执业相关工作,并以此推进其在粤港澳大湾区执业”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推动有关政策加快落地。

  数据显示,深圳对香港一般贸易进出口呈快速发展势头,回归20年来年均增长14.5%,占深港贸易比重由1997年的21.1%提升至2016年的28%。2016年深圳进出口额2.6万亿元,其中对香港进出口达6958亿元。特别是2016年12月5日,深港通正式开通以来,截至6月2日,深股通累计买入720.25亿元,港股通净买入328.87亿元,跨境资金整体流入391.38亿元。深圳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国钧表示,随着“一带一路”政策的深入贯彻,深港两地经济的进一步融合,经济合作必将越来越紧密,深港涉税专业合作发展也将向更高更深层次发展,这既是历史的要求也是时代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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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港涉税专业合作回顾

  2012年6月,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的批复》明确了“允许取得香港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直接为前海企业和居民提供专业服务,服务范围限定在前海内,具体政策措施及管理办法由行业主管部门商有关方面制定。”

  2013年1月1日,《香港注册税务师服务深圳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暂行办法》正式生效,主要对在前海合开展涉税服务的香港注册税务师在资格确定、服务区域、可从事的涉税服务范围、执业备案条件、合伙人资质以及行业 监管等方面进行规范。《办法》出台意义重大,实现了香港注册税务师服务前海的两大突破,既允许符合条件的香港注册税务师在前海执业;又允许其在前海担任税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自《办法》2013年正式实施以来,2013年至2014年间,深圳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在香港先后举办了4期执业培训,共177人参加;举办了2次执业培训考核,共 119名香港注册税务师参加;共28人考核通过,有望率先在前海地区执业。

  2014年,国发27号文以及国税总局148号文,取消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人社部144号函明确将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由准入类调整为水平评价类。

  2016年,深圳注税中心启动香港税务师执业前海的相关调研,撰写《促进香港税务师在前海地区执业的建议》等调研报告,提出推行“一证通”、允许增设非执业合伙人等措施,释放政策红利;降低准入门槛;优化执业环境;强化信息管理等促进香港税务师在前海地区执业等建议,供上级部门参考。

  2017年,完成《香港涉税专业人士服务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管理暂行办法》的修改和上报工作。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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