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鼓励高层次人才向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流动

2017年08月22日 16:03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2日讯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日前,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了《关于加快直属高校高层次人才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向高校放权,为人才松绑,创新高层次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各方面人才各得其所、尽展其长。

  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为规范高层次人才有序流动,《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强高层次人才流动的规范化管理,强化高校与人才的契约关系和法治意识,落实聘用合同管理;坚持正确的人才流动导向,鼓励高层次人才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高校流动。

  《意见》中特别强调,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高校发掘特色资源,搭建特色平台,发展特色学科,增强人才集聚优势。不鼓励东部地区高校从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引进人才,支持东部地区高校向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输出人才,帮助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输血”“造血”。

  此外,《意见》还明确要求,今后,直属高校在加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时,要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围绕“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重点引进活跃在国际学术前沿、满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一流科学家、学科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高层次青年人才和急需紧缺青年专门人才。

  同时,支持高校面向全球公开招聘院系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在海外建立办学机构、人才工作站;建立访问学者制度,实施多元化、柔性人才引进机制。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在强化高层次人才培育支持的具体措施方面,《意见》要求,要加强思想理论教育和政治引领,在人才引进、人才选聘、课题申报、职称评审等过程中,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规范要求,实行“一票否决”制;通过完善人才发展投入机制、加大人才开发投入力度等方式,加大人才发展支持力度;通过深入实施国家重大人才工程、支持高校设立杰出人才工作室等多种形式,着力造就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及高水平创新团队。

  《意见》提出,今后直属高校高层次人才发展要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育人导向、激发人才活力、优化人才布局和扩大人才开放等6条基本原则,到2020年实现高层次人才队伍规模、结构和质量适应事业发展需求,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推动形成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竞争力的高校人才制度体系和发展环境。

  

(责任编辑:杨淼)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