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0日讯 据北京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发布的数据,2019年,北京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270.1亿元,较上年增长4.4%。其中,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实现网上零售额3366.3亿元,较上年增长23.6%。
从消费形态看,商品零售11065.6亿元,较上年增长4.3%;餐饮收入1204.5亿元,较上年增长6.1%。
在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商品类值中,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拉动作用较大的有: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实现零售额714.4亿元,较上年增长21.5%,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个百分点;日用品类商品实现零售额573.7亿元,较上年增长25.7%,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个百分点;通讯器材类商品实现零售额1206.2亿元,较上年增长9.6%,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0.9个百分点;粮油食品类商品实现零售额781亿元,较上年增长11%,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0.7个百分点。
北京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增速。单位 %
(责任编辑: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