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哈尔滨7月8日讯(记者苏大鹏)“经认定新引进的总部企业,纳入市统计核算的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至10亿元的,认定当年给予落户奖励1000万元;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1%给予奖励,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出台措施鼓励总部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包括落户奖励、规模增长奖励、品牌建设奖励、能级提升奖励、办公用房补助、支持投资重大项目和政府“一站式”服务等7个方面,奖励数额最高达5000万元。
哈尔滨提出,经认定的总部企业,认定次年起连续5年内,纳入市统计核算的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上一年同比增长超过10%的奖励100万元,较上一年同比增长超过20%的奖励200万元。总部企业首次被评定为世界企业500强,给予2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首次被评定为中国企业500强,给予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据介绍,为支持总部经济发展,哈尔滨市专门推出“一站式”服务。当地建立市领导挂点服务总部企业制度,加强对各类总部企业的定期走访和对接服务,及时协调解决总部企业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设立总部企业服务专员,提供“一对一”人才、金融、用地、税收等政策咨询和诉求处理服务,畅通总部企业与政府沟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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