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滩金融创新试验区实施细则:首次允企业冠名"外滩"

2013年09月09日 09:00   来源:人民日报   曹玲娟

  外滩金融创新试验区实施细则发布

  允许企业冠名“外滩”

  作为全球知名的地标区域,外滩一般不被允许在企业名称中使用,而外滩所在的上海市黄浦区日前宣布,将允许一些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名称中使用“外滩”字样,这是《黄浦区关于建设外滩金融创新试验区的实施意见细则》一项内容。此次发布的细则,对试验区内企业设立和业务资质、金融创新奖励和补贴、服务金融创新人才、载体和基础设施服务、建设金融创新生态以及防范金融创新风险等作出了进一步详尽的规定。(记者曹玲娟)

(责任编辑:秦静)

商务进行时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