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回应家长举报:校讯通不得强迫使用

2013年09月09日 18:23   来源:南方日报   

校讯通成为目前家长与学校联系的主要方式。资料图片

  150万在校学生都在使用的校讯通,每年涉及收费约1.8亿元!日前,一位家长举报深圳校讯通的“十大罪状”,认为学校与校外企业串通,变相强制家长使用该服务。市教育局近日在@深圳教育回应称,校讯通费用不得纳入学校教育收费,严格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原则,各学校不能把“校讯通”做为与家长沟通的唯一途径。

  举报 校企串通变相强制家长使用

  每周收到学校短信两三条,最多一周四五条,但一年却要一次性缴纳120元到200元。一家长举报称,校讯通不是规定的教育收费项目,家长却没有选择权和知情权,且该系统具有学校通知、布置作业、成绩管理等功能,涵盖学生学习方方面面,家长只能被变相强制使用。

  记者了解到,学校与校讯通服务商一签3年合同,市教育局曾在2011年8月向各学校推荐使用移动校讯通,违反了市场公平竞争原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分局当时认为,校企合作使用校讯通,涉嫌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并对涉嫌教育搭车乱收费行为进行全面调查。一个月后,市教育局撤销推荐。但家长别无他选,只能继续使用校讯通。

  学校 家长以自愿形式加入

  新沙小学是使用校讯通的学校之一,校长郑耀宗透露,校讯通运营公司原本和学校有业务上的合作,后来该公司推广校讯通业务,学校通过家长会等方式告知家长以自愿形式加入,但学校并不介入。

  “校讯通的运营方挂靠在某通信公司下。”郑耀宗表示,该公司曾经承担福田区教育局的政府采购业务,也和学校在电教平台、投影仪等设备维护、管理上有业务合作,已有10几年的时间。郑耀宗透露,该公司后来推出“校讯通”(当时叫“家校通”)业务,并向学校推广宣传。“当时很多学校都在做这个平台,我们也觉得是加强学校和家长联系的好办法,且这个公司做得较早、较成熟。”

  但在校讯通向家长的推广过程中,学校并没有介入过多。郑耀宗告诉记者,学校在家长会上家长介绍了该业务,由校讯通公司直接发传单给家长,并让家长自愿选择。“家长认为可以的就把申请表填好,由班主任回收,再由校讯通公司统一录入,老师只是起到协助作用”。

  “家长和老师通过电话交流,费用很厉害,校讯通则可以互发免费短信。”郑耀宗认为,校讯通如今只有收发短信的功能被利用,学校曾经希望开发其他功能,但由于设计不实用便放弃了。

  实际上,在使用校讯通过程中,新沙小学曾想过换其他通讯公司。“有段时间校讯通的服务不太好,网络有问题,我们曾经要求更换。”郑耀宗表示,由于反馈后问题很快得以解决,就没有考虑其他公司。

  市教育局 校讯通不能成为家校沟通唯一途径

  市教育局近日回应称,对于校讯通的使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明确的要求,在确保学生信息安全的情况下,不得纳入学校教育收费,且要严格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使用企业市场服务产品,并依法加强对相关服务的管理,各学校不能把“校讯通”作为与家长沟通的唯一途径。

  目前,深圳中小学校正在大力推进学校服务窗口建设,并逐步设立网上服务窗口、服务厅和信息平台等多种家校沟通渠道。市教育局称,对于媒体反映的“校讯通”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已与市场监管部门联系共同做好规范管理,以维护学生家长权益。学校如有违法违纪牟利行为,教育部门将严肃查处。(记者/昌道励)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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