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山东省环保厅官方微博公布了半年多来对网传高压泵地下排污的排查情况:“迄今为止,经过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长达半年的反复调查并未发现‘高压泵深井排污’以及形成打井排污产业链的实例。”微博同时披露了自今年2月以来被举报有高压泵地下排污嫌疑的25家企业的调查情况。
应该说,对于山东省没有“高压泵深井排污”,我们应该相信。一方面,正如山东省地矿工程勘察院钻井施工处一负责人所讲,因为成本过高,一口千米深井成井成本要180万元,所以千米深井排污可信度较低。举报者可能缺乏起码的专业知识。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相信山东省环保厅进行的调查结论。山东省环保厅先后出动执法人员1.87万人(次),排查涉水企业5400多家(次),“均未发现用高压泵地下排污的情况”。
但是,有人发现,由于网络举报的是“高压泵深井排污”,环保厅辟谣都是围绕“高压泵深井排污”进行的。于是,人们追问,山东没有“高压泵深井排污”,有没有“低压浅井排污”?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副教授刘建国在微博发言评论此次事件时说:“关键在于地下排污之有无,而非纠缠于高压泵深井之有无。一般偷排用深井一无必要二无能力,但浅井渗井呢?”这值得追问:第一,到这些企业去“挖地三尺”查深井排污时,有没有顺便查一查“浅井”排污问题?第二,能不能保证所有企业都不存在“浅井”排污问题?然而,山东省环保厅似乎没有这方面的答复。
今年2月下旬至3月,环保部曾以地下水水质异常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为重点地区,以废水排放量与理论产生量明显不一致及建有渗坑、渗井或旱井的企业为重点目标,全面排查华北平原地区工业企业废水排放去向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查处污染地下水的环境违法行为。5月公布的结果显示,在对华北六省市的专项检查中,发现有55家企业存在利用渗井、渗坑或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排放、输送或者存贮污水的违法问题,其中涉及山东14家企业。可见,在山东,“浅井”排污问题确实存在。
现在,就有一个问题需要厘清,未发现“高压泵深井排污”,网络举报算不算“谣言”?我以为,只要“浅井”排污问题确实存在,地下水被污染情况存在,即使没有“高压泵深井排污”,也不能断言这就是“谣言”。多数举报人可能并不了解专业术语,他们举报就是因为发现了身边企业给生活带来污染和困扰,于是猜测可能是污染企业向地下排污,他们哪里知道什么“深井”“浅井”的区别?(殷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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