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将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举报方式公布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和市委二十条规定,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坚决纠正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等不正之风,昨日,郑州市印发《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确保度过一个风清气正的廉洁双节。
《通知》重申,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以过节、联谊等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公款私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以及各类会员卡;严禁借节日之机巧立名目滥发各种实物、津贴补贴、奖金等钱物;严禁利用财政出资或摊派资金举办奢侈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严禁公车私用和借用下属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等行为;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影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收钱敛财。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同时还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通知》强调,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强化群众观点,深入基层、走进一线,真真切切地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要认真解决在征地拆迁、惠农补贴、教育、医疗、环境保护、涉法涉诉等方面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加大节日期间市场监管力度,为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提供保证;要加强对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切实维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中秋、国庆期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监督举报电话:0371-67186461,监督举报邮箱:zzslzb.2007@163.com,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