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规定七岁以下儿童不能独乘电梯 保安称难监管

2013年09月11日 16:42   来源:羊城晚报   全良波 宋毅

  8月28日,深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中,《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草案)》提交二审。《条例》规定,七岁以下儿童、小学生集体活动和其他需要有人陪同的人员,在乘坐电梯时须有监护人陪同。近日,羊城晚报记者走访多家商场发现,7岁以下儿童乘坐电梯基本都有家长陪同。但是小区和商场里的保安却很为难,有保安称,根本不知道如何监管。

  电梯内禁嬉戏打闹

  据悉,深圳今年以来电梯事故频发,并常常出现相互推卸责任的现象。一些电梯事故是由于或部分因电梯乘客自身原因造成的,且电梯事故中发生危险和受到人身伤害的人员多为儿童、学生或者其他需要有人陪同的人员。

  记者注意到,《条例》新增禁止性要求,明令禁止在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上逆行、滞留、嬉戏打闹。此外,7岁以下儿童、小学生集体活动和其他需要有人陪同的人员,在乘坐电梯时须有监护人陪同。

  《条例》还加重了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一些轻微违法行为,由责令改正并处罚款调整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使用单位使用特种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者事故风险的,在给予行政处罚基础上,增加停止使用特种设备的规定,如使用单位使用符合报废条件特种设备的,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家长称要教好孩子

  近日,羊城晚报记者走访了深圳书城、少年宫、中信城市广场等有较多儿童出入的场所,基本未发现有儿童单独乘坐电梯。

  “年龄太小不敢让孩子单独乘坐。”家长黄女士说,就算政府没有规定,也不会让7岁以下的孩子单独乘坐电梯。平时带孩子坐电梯时,黄女士都会教他站在黄线内,手一定要抓紧扶手,这些习惯必须从小养成。

  市民陈女士说,孩子单独乘坐电梯发生意外的话,父母才是首要责任人。照顾孩子这事不能完全靠外人,父母平时的教育更加重要,必须教会孩子不在电梯上嬉戏打闹。但如果是电梯因为维修不当发生意外的,肯定要追究商家责任。

  保安称监管很难

  记者也走访了一些带有电梯的小区,发现有一些穿着校服的小学生单独乘坐电梯,记者随机询问了几名小学生,他们都称自己年龄超过8岁了。一名小学生告诉记者,7岁的孩子正上小学一二年级,一般都有家长接送,乘坐电梯也有人监管。

  记者发现,一些小区的电梯内已经张贴出7岁以下儿童不能单独乘坐电梯的告示。

  伟鹏花园一名保安告诉记者,对物管公司而言,这个根本无法监管的,只能张贴告示告诉广大住户。电梯的确有监控摄像头,在监控里发现一个小孩单独乘坐电梯时,保安也没办法。

  中信城市广场一名保安说,每一个电梯派一名保安监管并不现实,会耗费大量人力,保安也无法核实孩子的年龄。

  网友热议

  孩子必须由家长照顾

  薇薇礼:不会让孩子单独乘坐,每次坐都紧紧抓住孩子的手。

  岚子:孩子在电梯上打闹发生意外是父母教育不力,不要把责任推向社会。

  阿依土鳖仇杀队:7岁孩子的安全意识还未形成,必须由家长照顾,不能让他一人乘坐。

  鬼步啊舜:7岁,我都自己一个人上学。现在家长不会照顾孩子,出了问题又怪别人。

  谈弹坛:以后学校组织活动肯定会有老师看着了。

  又一个无法实施的法规

  面包树_83599:又是一个脑残的法规,谁来监管如何处罚呢?

  虫虫旅行记:感觉初衷是看好孩子,但不能出台一个无法实施的法规,让人笑话。

  五个四季:应该是让产权单位加强电梯维护吧,监管孩子并不现实。

  二三李:现在孩子早熟,外观难以判断年龄。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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