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率先告别粮食托市收购 推"价外补贴"政策

2013年09月12日 09:24   来源:新华日报   朱新法

  进入9月,水稻还在地里绿油油地长着,粮食管理部门已开始考虑是否启动秋粮最低收购价了——目前市场上的稻谷价格在最低收购价边缘徘徊,一旦进入秋粮收获期,粮涌价跌,启动保护价收购势在必行。

  记者注意到,我省到时若启动保护价收购,苏州市并不在其列。今年夏粮收购时,省内12个大市都在托市收购之列,也是唯独苏州不在名单上。这是什么原因呢?

  “苏州市除了按照国家托市收购政策差不多的价格收购粮食以外,当地政府还给予‘价外补贴’,农民交售粮食价格已远高于最低收购价,不必启动托市收购。”省粮食局调控处处长张国钧告诉记者,2011年省委省政府一号文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给售粮农民“价外补贴”,而苏州市从2010年就已领先一步。该市规定,凡种植水稻面积超过15亩(含15亩)的农民,交售稻谷时每斤获补贴0.06元。今年起,苏州市不仅将对稻谷的“价外补贴”增至每斤0.10元,而且对小麦也实行相同的“价外补贴”。

  事实上,苏州农民如果种植的是自家承包地,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种粮直补政策以外,还有另外双重补贴。苏州市农委副主任陈桂娟介绍说,苏州市把水稻田列入人工湿地范畴,以前对连片1000亩以上水稻田按200元/亩、连片1万亩以上水稻田按400元/亩的标准予以生态补偿;今年出台的生态补偿政策规定,沿太湖和阳澄湖附近零星种植的水稻田也能获得每亩每年400元的补偿。这样,加上售粮时的“价外补贴”,农民种粮的综合效益就大大提高了。

  “因为这些政策,这些年我们村粮食种植面积逐步增加。”吴江区同里镇北联村党总支书记庞泉根告诉记者,村集体从村民手中流转了4500亩土地种植小麦和水稻,所付土地流转费每亩达850元,“流转土地种粮食,能付这么高的流转费,省内少有。”村集体每年有不少收入,除了扩大再生产和村公共事业投入外,还给村民二次分红。

  记者了解到,我省江阴市也推出了粮食收购“价外补贴”政策,售粮农民除了享受最低收购价政策外,每交售1斤稻谷能获得0.08元补贴。

  张国钧认为,在粮食主销区实行“价外补贴”收购的做法颇具智慧。“苏州工业发达,但粮食自给率只有30%左右,大部分靠从省外调运。如果进的是东北大米,每斤物流成本就接近0.10元,与‘价外补贴’额相当;而实施‘价外补贴’,一来能扩大本地粮食生产产能,对本地粮食供应和市场价格起到一定的稳定作用;二来水稻田本身是湿地,对环境保护有很大的好处;三来还能提高本地种粮农民的收入,可谓一举三得。”张国钧说,苏州和江阴的尝试,有效弥补了现行政策的“隙缝”,有利于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粮食安全。

(责任编辑:武学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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