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来,池某某似乎有点“倒霉”:他本来是六合某街道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他的下属因为沉迷于网游,几年间挪用公款264万元。对此,作为领导,他显然有失职之处。可就在办案人员调查这件事的过程中,他还被发现有受贿行为。近日,池某某两罪并罚,被判了十二年半。
起因
下属沉迷网游,挪用公款
这件事还得从池某某的下属朱某某说起。
2003年起,朱某某担任街道经管站的副站长兼总账会计。一开始朱某某还比较老实本分,但自从2005年迷上了网游后,逐渐不能自拔。他先后注册了12个游戏账号,甚至还经常飞到全国各地打比赛。
这么多的钱是从哪来的?据他交代,他利用自己管理集体资产管理账户、负责向街道各村拨付“五保户供养资金、组干部误工补贴、村办公经费”三项资金等职务便利,从2006年至2012年间,先后多次从经管站的资金账户中挪用264万元。
按财务管理规定,在需要支出钱的时候,经办人需要提供相关票据给站长审核签字,在需要使用支票的时候,需要加盖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财务专用章、站长名章和朱某某的个人名章。按照规定,印章应该分开管理。但实际工作中,印章都是由他一个人管,即使2008年以后财务章和站长章都被收走,他还是能轻易从同事那里借到。
在网游中越陷越深的同时,朱某某欠下的“债”也越来越多,不断有村领导跑到经管站来打探究竟。事情大概是瞒不住了,去年10月,他主动去检察院自首,并称264万元早被挥霍,他已无力偿还。
后经法院判决,朱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调查
该管的印鉴章,他没管好
办案人员在对朱某某展开调查时发现,他的领导池某某作为经管站的站长,对集体资产、印鉴章等存在监管不力的情况。
池某某后来也承认了这些问题:“按规定,三个章决不能同时放在一个人手里,但在2008年前,这三枚章事实上都是由朱某某保管。”他记得很清楚,在2008年底和2009年五六月份时,朱某某将印鉴章拿走办了两次缴费手续。
“这种情况,具体次数我记不清了,但每年至少有四五次。”池某某说,当他外出时,他手上的两个章会交给经管站的另一名同事保管,不过他也没有交代清楚要如何使用。在他外出期间,朱某某确实也问这名同事借走印鉴章使用过。
朱某某东窗事发后,作为经管站领导,池某某并不讳言自己在监管上存在不到位的地方,他曾总结称:“我在在财务内控和印鉴管理上也疏于管控,导致印鉴章经常落入朱某某手中,给他创造了挪用集体资金的条件;而每半年一次的审计工作,也没有认真执行,以至于朱某某的事这么长时间都没被发现。”
帮忙申请项目,他从中捞好处
随着调查的深入,池某某还被查出了其他问题:在他担任站长期间,先后向其街道所辖的村子索取过好处费。
“2009年前后,有一个村子想申报一些项目,想请我帮忙推荐,后来申报成功了。”随后,他在碰到这些请他帮忙的人时说:“争取到这个项目不容易,有些费用要你们帮忙处理一下。”没过几天,对方就拿了一张现金支票到他办公室。
类似的事,不止一次上演,求他帮忙给他送钱的村子也不止这一家。池某某被抓后曾表示,这些钱中有一部分被他用来送礼,“东西都是我个人送的,送给上面的领导,但没有向街道汇报。”
后经办案机关认定,池某某利用申报、审核农村公益事业项目的职务之便,先后索取好处费12.8万元。
池某某的辩护人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律师任忠敏表示,池某某称有部分钱款用于招待、过节礼品等费用,这应算作公务支出,不应算在受贿数额内。但法院认为他们没有就此提交有力证据,最终没有采纳这个辩护意见。
近日,池某某因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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