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大病救治范围再增14种 如拒收重患将被处理

2013年09月12日 07:55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解决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推进城乡统筹的公正和谐医保体系建设,三亚市于9月11日全面推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

  21类大病纳入救治范围

  据悉,从9月11日起,三亚市在原7种重大疾病病种(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地中海贫血、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的基础上,将尿毒症、耐多药肺结核、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4类大病纳入居民医保重大疾病救治范围。

  这21种重大疾病保障水平不分档次,一律按三亚市现行城乡居民重大疾病住院补偿标准执行,即二级定点医院起付标准250元,支付比例85%(其他疾病一档支付比例80%,二档支付比例70%);三级定点医院起付标准350元,支付比例80%(其他疾病一档支付比例65%,二档支付比例5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其他疾病一档支付限额15万元,二档支付限额10万元)。

  重大疾病救治需申报

  患重大疾病的城乡居民参保患者,如需住院治疗,均应办理救治申报。在定点医院治疗的,由收治科室主动向医院医保科室申报,经医院医保科室审核认定后,列入重大疾病救治。参保患者出院时,在医院医保结算窗口直接结算。

  经审批转诊到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由三亚市社保局根据参保患者提供的资料(疾病诊断书、疾病检查检验结果报告、病历首页、出院小结、《三亚市城乡居民重大疾病救治审核表》)审核认定后,列入重大疾病救治。

  拒收重大疾病患者将被处理

  三亚市社保局要求,符合救治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要成立重大疾病救治专家指导组,根据卫生部病种临床路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或诊疗指南,指导督促相关临床科室严格入院、治疗、手术、出院指征,确保医疗质量。同时,严格费用管理,严禁将相关费用转门诊处理,增加城乡居民负担。

  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室要严格掌握重大疾病指征,防止相关临床科室将普通病种列入重大疾病,或串换第一、第二和其他诊断列入重大疾病。对于上述随意性及其他不良行为,市社保经办机构在结算时要全额拒付其费用(定额付费医院扣减定额人次),并依照社会保险服务医师等有关管理规定处理。

  三亚市社保经办机构将定期组织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质量、服务质量、收费等情况的检查督导。对发现拒收重大疾病患者、超标准收费、医疗质量管理混乱等的违规情况,将依规严肃处理,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定点关系。(记者 袁兰)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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