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日,在海南经商的商人庄先生的工行理财金账户在深圳“被消费”了29.4万余元买黄金。为了讨回这笔损失,庄先生将银行起诉到了法庭,一审遭龙华区法院驳回。之后,海口中院发回重审后又提审此案。9月11日,海口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双方就银行是否构成违约、庄先生是否存在过错进行了激烈交锋。法庭未对此案进行当庭宣判。
据悉,盗刷庄先生银行卡的犯罪团伙成员已有几人被抓获。其中一广东男子赖某(27岁)就是携带伪造的庄先生的银行卡进入珠宝园购买黄金的人。目前,赖某已被海口龙华区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3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对此,银行方提交了公安机关的案件情况说明,表示此案侦破已有进展,应“先刑后民”,中止此案审理。而庄先生一方则表示,犯罪团伙盗刷的是银行的钱,他们是与银行产生关系,与银行对庄先生违约没有关联。
庭审上,双方激辩银行卡被复制、密码泄露是谁之过。
在庭审即将结束的时候,庄先生表示,在国外,只要银行卡有大笔交易,银行都会提前电话告知,与银行卡用户进行确认。而他在收到被盗刷了29.4万元的短信后马上赶到银行要求暂停支付这笔款项,却没有结果。对此,庄先生表示,希望银行为了储户资金安全着想,在进行大笔交易时进行电话确认。(记者 何慧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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