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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今日发布消息称,海淀法院依法驳回被告人李某某的法定代理人及辩护人提交的再次开庭申请。
消息指出,9月11日上午11时许,海淀法院收到被告人李某某的法定代理人及辩护人提交的《再次开庭申请书》。海淀法院经审查认为,该申请的主要内容在两次庭前会议和庭审中均已得到过明确答复,所提理由均没有新证据支持,本案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均已依法得到保障,被告人李某某的法定代理人及辩护人申请再次开庭缺乏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今日上午,海淀法院已通知李某某的辩护人陈枢到院,当面向其告知该院依法驳回该申请的决定,并记录在案。
9月11日,李家法律顾问兰和曾向媒体透露,李某某辩护律师9月11日已向海淀区法院提交《再次开庭申请书》,以及上周六12名国内刑事实务界、理论界和法医学界专家的论证意见书,要求第二次开庭,并提出被害人、专家证人出庭、现场勘验、非法证据排除等六项申请。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