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跑在草原上的藏羚羊(图片来源:百度图片)
原标题:雪域高原上的生命之歌———西藏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小记
位于西藏阿里地区措勤县的扎日南木错——西藏自治区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如同一块巨大的翡翠镶嵌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静静守候着远山的白雪和湛蓝的天空。出没在草丛间的藏羚羊、野驴等野生动物更为这块神奇的土地带来了无限生机。在这里,随处可见跳动的身影,到处都是跃动的生命。近年来,西藏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提高野生动物保护能力,为生活在雪域高原上的野生动物“保驾护航”,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一步。
提供繁衍生息的乐土
西藏既是我国植物最丰富的省区之一,也是野生动物的王国。据悉,西藏有野生脊椎动物790多种,野生动物种类居全国第三位,大中型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居全国第一位。此外,还有哺乳动物110多种,鸟类480多种……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自然保护区是野生动物赖以生存的家园。近年来,西藏在人力、财力和物力等多方面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为生活在雪域高原的野生动物提供繁衍生息的栖息地。截至目前,西藏林业系统已建立森林生态系统和野生动物、野生植物、湿地、荒漠等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61处,总面积4100多万公顷,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8处,面积3700多万公顷,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10处,面积250多万公顷,遍及藏北高原、藏南谷地、藏东高山峡谷地区以及喜马拉雅山地,基本涵盖了西藏生物多样性最丰富、自然风光最优美、自然遗产最珍贵、生态地位最重要的区域,使140多种国家和西藏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60多万公顷的原始森林和大片的天然湿地得到有效保护,形成了类型齐全、布局合理的自然保护区网络。
随着自然保护区建设力度的加大,西藏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其中,藏羚羊在西藏境内的种群数量由1995年的5—7万只上升到目前的15—17万只,在西藏越冬的黑颈鹤由上世纪90年代中期的1000—3000只上升到目前的6000—8000只。
制定完善的法规拉鲁湿地的鸟类
野生动物的保护涉及方方面面的问题,保护野生动物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法规制度建设就是其中的重要内容。近年来,西藏在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同时,还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配套规章制度,从法规制度层面为野生动物筑起一道坚不可摧的安全“防火墙”。
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林业厅了解到,在自然保护区建设和野生动物保护过程中,为加大规范管理力度,西藏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出台了《西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西藏自治区野生植物保护办法》、《西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造成公民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补偿办法》等。
在此基础上,西藏自治区有关部门还利用普法日、动物日、湿地日等时机,向群众发送以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手册,普及相关知识,提高公众的保护意识,广泛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不断推动西藏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健康发展。
撑起安全保护伞
从澜沧江畔的红拉山到一望无垠的羌塘草原,从江水翻腾的雅鲁藏布大峡谷到冰雪覆盖的珠穆朗玛峰,滇金丝猴、雪豹、白琵鹭等上百种国家和西藏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在这块神奇的土地上繁衍生息。为了保护这些珍贵的野生动物,各相关部门还在全区范围内不定期开展“亮剑”、“天网”行动等专项整治活动,对非法猎捕、运输、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进行有力打击,坚决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同时,西藏还进一步发展壮大各级野生动物保护队伍,强化疫源疫情监测防控,加强在野生动物主要分布区、鸟类集群活动区和候鸟迁飞越冬地、停歇地、繁殖地的野生动物疫情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实现对野生动物保护和疫病的动态监测。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