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13日称,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出台了有关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了从境外进入平潭与生产有关的部分货物将给予免税或保税。
根据通知,给予免税的货物包括: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基建物资;区内生产企业运营所需的机器、设备、模具及其维修用零配件;此外,区内从事研发设计、检测维修、物流、服务外包等企业进口所需的机器、设备等货物,也在免税范围内。
而物流企业进口用于流转的货物,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及消耗性材料,此次则列入给予保税的货物范畴。
业内分析称,此次政策的出台,使得平潭保税加工、保税物流、货运代理、转口贸易及港口物流业等行业,直接获利。此番进口政策的明确,被外界认为平潭将有可能为大陆的自由贸易港区的相关功能提供试点经验。
通知还明确了政策实施的时间点,将自实验区海关监管设施验收合格、正式开关运行之日起执行。
此前,财政部还正式批复了平潭澳前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享受优惠税率,当地将建成大陆第二个对台小商品免税交易市场。
8月间,国家质检总局亦发布《平潭综合实验区出入境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在出入境人员、船舶、货物监管、产业发展、认证认可等方面创新了检验检疫监管模式。
目前,平潭对台先行先试效应逐步显现,迄今已有117家台资企业落地平潭,投资总额超过37亿美元。分析指,随着平潭关区即将正式开关运行,对台资的吸引力还将进一步增强。(完)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