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来看,我国海洋经济试点地区由东南向北部拓展,接下来辽宁省的沿海城市可能将会成为下一个海洋经济试点地区。”接受记者采访在专家做出如是判断。
近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印发天津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示范区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批复实施《天津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示范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天津市也成为继山东省、浙江省、广东省和福建省之后,国务院批准的又一个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地区。
《通知》明确,要把《规划》实施作为深化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加快实施国家海洋发展战略、拓展国民经济发展空间的重大举措,坚持科学发展和陆海统筹,积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海洋经济综合竞争力,推动这一地区又好又快发展。
相关人士透露,规划的细则可能沿三个层面展开,首先,全国目前有5个海洋经济试点,天津市是唯一的直辖市;其次,与山东省、浙江省、广东省和福建省4个海洋经济试点相比,天津市是海洋小省,受资源和环境的约束较大;再次,考虑到天津市海洋经济的特点,规划将会侧重转变海洋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天津海洋经济的科学发展。
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表示,天津市的试点批复将为处于成长期的海洋经济发展进一步带来发展的新机遇,而天津市的相关海洋经济上市公司也会获得一定利好,但是由于具体的内容还没有出台,目前该项试点的具体影响有多大还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
“与海洋经济相关的上市公司会在试点阶段获得不错的发展机遇,比如泰达股份、滨海能源、天津海运、天津港等相关上市公司均会因此获益。”招商证券相关行业分析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于试点的推进做出了上述表示。他还认为,此次《规划》中确定的基本原则还明确了进一步创新合作方式,推动与河北沿海地区、辽宁沿海经济带、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联动融合及一体化发展,这也将进一步推动海洋经济的区域性发展,地区间的合作将会使相关上市公司在更多领域展开合作项目。
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发布的《中国海洋经济发展报告(2013)》认为,2015年—2030年我国海洋经济仍将处于成长期,预计2030年我国海洋生产总值将超过20万亿元,海洋生产总值占GDP比重有望超过15%,海洋经济将进入成熟期。未来10到20年,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将引领海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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