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第11批25家全国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名单,我省申报的5家企业全部获批,占总数的20%。其中,安徽华通租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位列本次全国获批试点企业之首。
据了解,我国纳入监管的融资租赁公司主要分为以下三类:由银监会监管的金融租赁公司、由商务部监管的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和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目前全省共有融资租赁(试点)企业18家,其中,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7家,外资融资租赁企业10家,金融融资租赁企业1家。从此次获批的5家试点企业看,合肥有2家,亳州、淮南和芜湖各1家。
近年来,为加快完善金融体系,做大做强金融产业,我省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优化金融发展环境,拓宽融资渠道,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快速发展。融资租赁这一新方式,可以延伸金融服务平台,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支持优势产业发展。省商务厅有关人士表示,由于融资租赁有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同时,融资租赁属于表外融资,不体现在企业财务报表的负债项目中,不影响企业的资信状况,有利于中小企业多渠道融资。(鲍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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