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十月实施 青海旅游市场波澜不惊

2013年09月23日 06:38   来源:青海日报   

  一直备受外界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明令禁止“零团费”、增加购物点、强迫购物、自助项目等行为。记者近日从省旅游局和我省多家旅行社了解到,受《旅游法》影响,目前,我省旅行社组团出省出境游一些线路费用已经明显上扬,青海旅游地接团队线路价格基本保持平稳,没有涨幅或涨幅不明显,青海过去便宜的“一日游”价格预计变数较大,以自驾车为主的自助游将进一步走火市场,我省旅游市场规范运行将得以加强,对于旅行社和游客双方权益保障将增强。

  青海人出省出境游:团费上扬

  “《旅游法》实施后,对于青海旅行社组团出省、出境游影响较大,一些旅游线路的团费上涨。”青海康辉国际旅行社总经理杨成才告诉记者:“《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不得安排任何形式的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这就意味着如果不遵照这些规定执行,就是违法。”

  据悉,过去的一些低价团,餐饮标准和住宿标准折扣大,旅游途中安排购物消费场所多。《旅游法》实施以后,之前隐匿的购物、自助、小费等项目将全部体现在团费报价中,低价团将难以继续“畅游”市场。

  “虽然出省、出境游团费上涨,但阳光团费的品质游,将能够更好地满足游客消费需求,日益为市场认可。”杨成才认为,由于《旅游法》进一步规范了市场,旅行社也将创新营销模式,对于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来说是根本的利好。

  对此,青海青藏国际旅行社总经理窦洛同感。窦洛介绍,目前我省组团出境游线路价格全线上涨,平均涨幅在30—40%之间,其中尤以东南亚线路涨幅最大达到50%,原来每人7000元的团费,现在上涨近一倍达到12000元以上。涨幅线路相对最小的青海至台湾游,从以前的每人9800元,上调千元涨至每人10800元。国内游团费涨幅在10%到20%。

  “团费上涨,长远看对旅行社健康发展是好事,对游客明明白白消费也是好事。”窦洛表示,《旅游法》实施后,旅行社组团团费明码标价,这样可以大幅降低游客不满意投诉,保证游客透明消费,使旅行社和游客之间的关系更为融洽。

  我省多家旅行社共同认为,这一轮出省出境游团费价格的变化,另一种角度看并非是“涨价”,而是让旅游价格“回归正常”。

  来青海旅游团费:基本没涨

  “青海旅游地接团队费用几乎没有上涨,自助游产品会升温。”从我省主要从事团队游业务的旅行社业务情况看, 《旅游法》对参团来青海旅游的游客团费影响不大,对自驾游形成一定促进。原因是我省旅游市场在一些方面本身比较规范,实力较强的旅行社鲜有“零团费”、“负团费”违规经营行为,团费总体比较透明,而自驾游则更能满足游客“我的旅游我做主”的消费心理等。

  据青海塔尔寺中国旅行社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由于青海旅游已经进入淡季,青海一些宾馆价格优惠折扣加大,一些景区也开始执行淡季价格,因此《旅游法》十一实施对时下来青海旅游的团费影响表现不明显,青海这个时段的地接团费和旺季比走低,和去年同期比相近。

  虽然来青海旅游的团费价格保持稳定,但业界人士指出,青海一些价格较低的“一日游”线路报价肯定会变化,会有一定上涨,如青海湖等线路上不足百元的报价。其原因是,低价“一日游”并不能兜底经营者成本,期间旅游途中存在安排购物、分成等不规范行为。由于《旅游法》要求将隐匿项目全部纳入报价,因此对青海有些模糊的低价“一日游”冲击将较大。

  这一情况从我省旅游投诉情况可见一斑。据悉,一季度我省旅游投诉主要集中在低价游,投诉的重点主要是旅行社擅自变更旅游合同、擅自增减旅游景点等问题。对此,省旅游局质量监督处处长张福华说,《旅游法》强调为旅游者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有效的保障,对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行为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具有双向约束力和双向保护作用,有助于提高规范经营,将进一步净化青海旅游市场。”

  对于《旅游法》实施带来的市场变化,我省老百姓总体反映理性,进出市场总体波澜不惊。有想出省出境游者认为,透明涨价、透明消费,比暗箱运作价格要公平、公证。也有想出外的市民选择了暂时观望市场,将出外旅游的目标转向省内本地旅游市场。

  由于青海旅游市场报价平稳,酒店、景区进入淡季优惠幅度加大,业内人士分析在《旅游法》实施后的第一个“十一”黄金周,来青海旅游的省外游客和省内游客人数将不会大起大落,自驾游游客将有所增加,依然是热点,青海旅游本个“黄金周”形势看好。(作者:张利锋唐仲蔚)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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