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城隍庙内竟建骨灰堂对外销售 被当地叫停

2013年09月23日 15:57   来源:中国江苏网   戚阜生

泰州城隍庙五星殿中的骨灰安放区域。

  中国江苏网9月22日讯(记者 戚阜生)近日,泰州市民贾先生看到有人在当地大街小巷推销骨灰存放业务,而存放的地点居然是当地城隍庙。他顿时产生疑惑,这可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怎么能存放骨灰呢?带着贾先生的疑问,记者中秋节期间急赴泰州,一探究竟。

  贾先生告诉记者,城隍庙的工作人员推销时说,骨灰存放地位于庙中的“五星殿”,只要捐赠“功德”就可以提供永久性存放骨灰的服务。“发的宣传单上说,3680元—26800元不等。”在贾先生看来,泰州城隍庙这种做法改变了文物的原貌和用途,涉嫌违反文物保护相关法规。

  记者来到泰州城隍庙时,一位身着道服自称姓李的人出来接待,并直接带着记者走进五星殿。只见大殿内金碧辉煌,房顶上有彩绘,柱子上有金龙,殿内被分隔成七个区域,每个区域内均被分隔成一个个小柜子。

  据接待者介绍,泰州城隍庙为了扩建而希望得到社会捐赠,为了回馈捐赠者而改造了五星殿,并开发出这样的项目。正对大门的是福星位,捐赠价位从8800元—26800元不等,而两侧是普通区,捐赠价位从3680—6680元不等。

  当记者表示自己是为长辈的身后事作打算时,接待者打开两个小柜,展示其中摆放的红布。他告诉记者,人在世的时候可以把名字写在红布上放在箱内,去世后就可以换成骨灰盒。

  “现在泰州安放骨灰的价格可不低!而且这里是市中心,这样低的价格真的可以永久安放吗?”连日来,泰州市民刘老爷子一直坐立不安,因为自己花了8800元买到一个福星位,留待后用。他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捐赠证书”,上面写道:“敬谢**居士为捐助泰州城隍庙虔诚乐善,特将福星殿*区*排*层*号福位永久馈赠于您”,表格内填有刘老爷子的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和捐赠日期等信息,并手写了备注:“此福位实属购买,为永久性属本人所有。”

  记者暗访时,接待者曾说,“由于泰州城隍庙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会被拆迁,因此福位可以说是永久性的。”刘老爷子也是在听了这句话后才下定了购买的决心,但是他回头一想,这里可是文物场所啊,以前庙里也没有五星殿啊,那地方原先供奉的二十四司菩萨像呢?如果晚辈将来前往祭拜,给不给点蜡烛呢?不会有消防隐患吧?

  泰州城隍庙的这种做法是否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呢?记者查阅发现,根据《江苏省公墓管理办法》,禁止在名胜古迹、文物保护区、风景区等区域建立公墓。而根据《江苏省殡葬管理办法》,经营性骨灰公墓的墓穴和塔陵的塔位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20年,超过20年就要按有关规定办理续用手续,缴纳使用费,根本没有永久安放骨灰的可能。

  泰州当地的主管部门又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今天下午,泰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陈红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在城市内建骨灰堂须由县以上民政部门报省民政厅批准,但该项目未经上报,涉嫌无证经营。泰州民宗局宗教处处长杨爱民则表示,在港澳台地区佛、道教场所进行丧葬服务较常见,但内地必须经过严格审批,该局已经叫停该项目,并将进一步研究善后事宜。

  我省一位文物专家表示,从情理上来说,这种做法不妥,城隍庙毕竟是敬神的地方,里面设一个骨灰堂让人在心理上比较难接受。试想,人们在这里感受历史文化时突然走到骨灰堂边,会不会心情舒畅呢?

  从法理上来说,这样做改变了文物的原貌和用途,这样的开发不符合文物的文化属性。另外国家规定,文保单位不得用作资产经营牟利,而所谓的“捐赠”应被视作一种变相的交易,这也与文物保护的基本原则有抵触。(感谢热心网友“贾宏伟”提供新闻线索)

  资料:泰州城隍庙,又称邑庙,位于泰州海陵区邑庙街22号,始建于唐代,北宋以来曾经五次翻修,是我省境内现存最大、保存最为完好的城隍庙,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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