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实验区可直接审批外商投资项目

2013年09月24日 12:19   来源:河南日报   赵振杰

  9月23日,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为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省商务厅出台五项措施,从推介招商、招大引强、贸易便利、下放审批、举办展会等方面加大对航空港区建设的支持力度。

  据省商务厅厅长焦锦淼介绍,为进一步提高航空港区投资贸易便利化,省商务厅将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赋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省辖市级审批权限。这意味着,航空港区将可直接审批外商投资项目。

  为了更好地推动这项工作,省商务厅会积极与商务部沟通,将航空港区作为单独统计单位,单独发证。对于区内重大项目,开通“绿色通道”,推动项目尽快落地。省商务厅将充分发挥境内外客商资源多、联络渠道广的优势,积极向境内外知名商协会、大型跨国公司和战略投资者推介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省商务厅还将进一步与航空港区合作,围绕航空物流、高端制造、现代服务业,紧盯国内外500强,引进一批重大项目和龙头企业,加快临空经济发展。

  另外,省商务厅将抓住郑州成为全国首个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城市的时机,帮助航空港区加强与阿里巴巴、亚马逊等知名电商合作,建设E贸易、电子口岸服务平台,加快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建设,培育国际网购物品集散分拨中心、进口特色商品集散中心。

  同时,积极争取省政府与商务部、国家民航局每两年在郑州联合举办一次国际性航空物流博览会,提升航空港区国际知名度和对外影响力。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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