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4日从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获悉,针对武汉市城管委申请强制执行的一起车窗抛物拒交罚款案件,该院当天正式立案,待认定事实、下达准予强制执行裁定书后,将移交执行局强制执行。
去年10月,武汉实行车窗抛物有奖举报,武汉市城管委共接到车窗抛物举报2155件,1398位热心市民参与举报,已认定的有效举报768件,无效举报829件,待认定的558件。目前认定的有效举报中,仍有633位被举报人没接受处罚。
8月下旬,武汉城管委已按照法律程序,向首批20个单位或个人邮寄《强制执行催告书》。其中10人通过邮政、快递、上门缴纳罚款等方式,在催告期内接受处罚。
催告期过后,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武汉市城管委于9月13日对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向江岸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过法院行政庭对案件的司法审查和核实后,首批通过审查的5个车窗抛物案卷中,其中4位当事人在接受法律宣传教育后主动缴纳了罚款。1名当事人态度恶劣,拒不接受处罚。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夏胜介绍,对于拒不接受处罚的这名当事人,法院将依法立案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下达准予强制执行裁定书,并移交执行局进行强制执行。
夏胜表示,如该当事人有能力但仍然拒绝接受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或被判拒不执行裁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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