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本报报道了本市制定《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并向公众征求意见建议的消息。应急预案中对载客汽车提出的限行措施备受市民关注。记者昨天从市环保局获悉,《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措施》同时推出,对限行区域和限行牌照号做出了更具体的规定。
根据应急预案,在污染日,本市将及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电子显示装置、报刊、微博、短信等方式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告知公众主动采取自我防护措施。预警信息包括:重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预警等级、主要污染物浓度范围等。
限行规定
三级预警:本市牌照的载客汽车每日限行一组尾号,尾号分组为1和6(含临时号牌和02式修改化号牌)、2和7、3和8、4和9、5和0。首日限号按照当日日期末位数确定,如11日限行牌照号为1和6号组,15日限行牌照号为5和0号组,次日起按照号牌顺序依次限行。货运机动车(含持有通告证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含持有通告证车辆),6时至24时禁止驶入限行区域,零时至6时按照尾号限行规定行驶。
二级和一级预警:本市牌照的载客汽车实施单双号限行,首日限号按照当日日期末位数确定,如13日限行尾号为单号,16日限行尾号为双号,次日与首日限行尾号相反,以此类推。货运机动车(含持有通告证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含持有通告证车辆),6时至24时禁止驶入限行区域,零时至6时按照尾号限行规定行驶。
限行区域
(一)市区: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
(二)滨海新区塘沽:塘沽建成区,即:津塘公路(新胡路至新北路),新北路(津塘公路至塘汉路),河北路(新北路至保山道),保山道(河北路至东江路)(含该道路),东江路(保山路至津塘公路),新港四号路(新港桥至海滨大道),海滨大道(新港四号路至海河北侧堤岸),海河北侧堤岸(海滨大道至新胡路),新胡路(津塘公路至海河北侧堤岸)(含该道路)围合范围内的道路。
开发区东区,即新港四号路(京山铁路至海滨大道)(含该道路)、海滨大道(新港四号路至汉北路)、南营路(汉北路至新北路)、新北路(南营路至京山铁路)、京山铁路(新北路至新港四号路)围合范围内的道路。
(三)滨海新区大港:大港建成区环线以内(不含环线)道路,即:学府路(津港公路至津歧公路),制万公路(津港公路至津歧公路),津港公路(学府路至制万公路),津歧公路(学府路至制万公路)围合范围内的道路。
(四)滨海新区汉沽:汉沽建成区环线(不含环线)以内道路。即:滨玉公路(大丰路至南环路),滨唐公路(大丰路至南环路),大丰路(滨玉公路至滨唐公路),南环路(滨玉公路至滨唐公路)围合范围内的道路。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