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称资金积累畸高,提出应扩大资金使用范围
●多位省人大代表反对,认为花不掉就应涨失业金待遇
■新快报记者 郑锐 通讯员 任宣
失业保险金收得多、用得少,怎么办?昨日接受省人大常委会一审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修订草案提出一个选择,扩大资金使用范围,一些代表对此有不同看法。反对者认为,失业保险金过多可考虑减收,而非随意扩大政府对财政资金的支配权。
●省人社厅:
失业保险金可扩大花钱用途
省人社厅厅长林应武向大会作说明时透露,目前全省失业保险基金积累畸高,而发放项目单一、标准偏低,意味着钱多却花不出去。为此,草案增加了资金的用途,即不仅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和失业期间的医保、丧葬和抚恤费用,还可以补贴职业介绍、职业培训、求职、职业技能鉴定等,令支出范围从原本的五类9种扩大到六类11种。
尽管林应武说明,增加的项目自2009年起就开始试点,且效果良好,但恰恰是这些在审议过程中遭致不少代表的反对。
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梁少芬透露,内司委并不赞同将资金用于补贴职业技能鉴定,因为不符合上位法规定,调研时也受到了基层不少反对意见。为此,内司委已经以专委会名义向大会书面建议删除相关条款,认为应通过提高失业保险金待遇、降低企业缴纳费率解决资金闲置问题。
●人大代表:
核心条款应慎之又慎
“失业金本来就应该是保底生活,支付医保、丧葬也没问题,但是支付给中介机构用于求职,就太要命了。”接着发言的代表辛瀑认为,该条是整个条例中最核心条款,理应慎之又慎。他的观点更为激进,觉得应该把涉及求职的四种用途全部删掉:“假如失业者以此为由拒绝找工作,说失业金没包括求职的钱,这个立法逻辑不是很荒唐吗?”
该观点得到多位与会者赞同。但代表黄平认为,补贴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有国务院明文规定,广东省无权取消。
“国务院这样规定已经有漏洞了,广东就不能让这个漏洞越来越大。”代表魏德敏说。“存量太大可以考虑减收,但这样无非是给政府更大的权力,可以随意使用资金。”辛瀑补充。
(责任编辑:王姣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