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我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省水利厅日前制定了《关于加强我省城乡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十二五”后三年,确保完成投资584亿元,力争完成投资690亿元,加强我省防洪防潮、蓄水、引调水、农田水利与农村饮水安全、水土流失治理、流域综合治理等城乡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为加快建设步伐,省水利厅将建立健全五个机制。一是责任落实机制,重点是分解年度目标任务,实行考评奖惩;二是动态管理机制,重点是建立重大项目前期进展、年度投资计划完成情况直报系统;三是常态化服务机制,重点是厅、市、县(市、区)分别挂钩服务;四是投融资机制,重点是中央资金补助、地方财政投入、金融资金支持、社会资金参与;五是项目建设监管机制,重点是创新监管方式、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推进标准化建设、强化监管职责,从而在薄弱环节、关键领域、民生水利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形成与我省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利支撑和保障体系。(记者 吴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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