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政府召开第13次常务会议

2013年09月29日 10:09   来源:西藏日报   

  西藏自治区政府召开第13次常务会议

  审议并通过《西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公有房屋管理办法》等

  受自治区主席洛桑江村委托,27日下午,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丁业现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西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公有房屋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区妇幼卫生工作的意见》、《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关于核定公布第六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请示》、《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草案)》、《关于国道318线川藏公路(西藏境)海通沟兵站至东达山段整治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意见的请示》。

  会议指出,制定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的公有房屋管理办法,是加强和规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公有房屋管理,推进我区公有房屋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的有力保障,可以使我区公有房屋管理有章可循,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

  会议指出,妇女儿童健康指标是国际公认的卫生发展和人群健康指标,也是衡量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类发展的重要综合性指标,进一步加强我区妇幼卫生工作,对于降低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提高人均期望寿命和全民族素质,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推进我区妇幼卫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商标是商品的标志,是商标注册人的无形资产,是一个国家、地区和企业经济实力、科技水平、管理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也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实施商标战略是激发我区产业经济发展活力,提升发展质量水平的重要手段。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区党委、政府“一产上水平、二产抓重点、三产大发展”的经济发展战略,坚持走商标富农、商标兴企、商标强区之路,以高原特色生物与绿色有机农牧林业、旅游业、藏医药、矿产业、民族手工业等主要产业和优势产品为重点,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市场等多种手段,提高全社会商标意识,积极培育、扶持和保护全类注册商标,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壮大特色优势产品,增强我区产品市场竞争力,有力促进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会议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丰富的历史、文学、艺术和科学价值,是历史的记忆,民族的根脉。我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大区,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采取了多方面的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还面临着一些困难。要逐步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非遗法》,遵循分类保护、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保障等基本经验,正确处理好保护、保存与利用的关系,努力推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健康持续发展。会议最后还就做好国庆节期间相关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出席会议的有自治区政府顾问多吉泽仁,自治区副主席甲热·洛桑丹增、孟德利、德吉、董明俊、边巴扎西、多吉次珠。(王菲 实习生 次仁玉珍)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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