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黄金周,是《旅游法》对游客文明行为的首次考验——《旅游法》明确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在申城、在国内外景点景区,我们的游客交出怎样一份答卷?法律规定应如何有效落实?记者在黄金周期间进行走访——
惊吓动物乱扔杂物比比皆是
在上海动物园的狮子山、熊区、熊猫展区等开放式展区,不时有人大声喊叫、扔杂物招惹动物;有市民拍下狮子啃咬食品包装盒的照片发布到网上,镜头里竟有数十个空瓶子。而在野生动物园的小动物乐园,孩子们踩上隔离护栏凑近观看细尾;还有游客猛拍玻璃,招惹幼猩猩和小老虎,吓得动物们远远躲开。野生动物园将清洁工人数从35名增设到70名,增加清扫频次和巡查力度,防止动物误吞异物而生病。
园方饲养员、管理人员、清洁工和志愿者全体上岗。但是,当他们劝阻一些游客的不文明行为时,却常常得到“关你什么事”的回应。一些管理人员无奈地告诉记者,没有处罚权,只能采取“人盯人”的方式不断予以提醒和劝阻。“希望城管、交警等与我们配合,既能劝阻又能处罚。”
在浦东新区陆家嘴广场、黄浦区外滩景区和徐汇滨江西岸音乐节现场等露天场所,节日期间产生的垃圾大大超过平时,乱扔垃圾、毁绿、随处停车等行为比比皆是。不少景点安保人员告诉记者,不文明行为很容易“传染”。一名游客翻了栏杆,就会有数十人跟进;一辆车违法停下,很快就有四五辆跟着。他们希望执法人员能对不文明者进行罚款,以起到警示作用。
旅途中的不文明行为难处罚
据数家旅行社透露,外出旅行中不文明现象也不少。一支来自上海的赴日旅行团在东京成田机场与其他乘客产生纠纷,起因是游客们为“提高效率”分两批换登机牌,发现其中一支队伍移动较快后便加塞,此举引来不满。
还有导游透露,在拥堵的九寨沟景区、凤凰古城等处,少数游客买不到票、乘不上车,便会通过大声喧哗、争吵甚至出手打架等方式表达不满,打乱整个旅行团的行程。
游客不文明行为是否会受到处罚?《旅游法》规定,导游和领队应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释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旅游法》还规定,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包括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等等。
但一些旅行社负责人告诉记者,旅行社几乎没有发生过因“不文明”原因而解除合同的情况。一旦旅途中因游客不文明行为而发生纠纷时,大多只能口头劝阻,“息事宁人”为重。
建议实施游客“黑名单”制
如何对旅途中的不文明行为说不?有人建议《旅游法》细化处罚条款,对此,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刘思敏认为,《旅游法》宜粗不宜细。因为不文明行为涉及很多方面,究竟该用法律手段来制约和惩治,还是用道德进行引导,难以一一罗列。
有律师建议,法律为不文明行为树起的“惩戒尺”,还需执法力量和行政手段的配合。《旅游法》对于游客不文明行为造成的后果并未作出明确规定。但《治安管理处罚法》已经明确,可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警告、罚款200元至500元甚至拘留。
一些市民建议上海学习国内其他地方的做法。比如,施行游客“黑名单”制度,将各旅行社上报的有不文明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游客记入“黑名单”。当“黑名单”游客再次出游时,旅行社将对其实施严格监管甚至劝退。有在境外文物古迹上刻字、打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的游客,或将被限制再出境。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