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迎来转型升级 政策资金支持增强

2013年10月09日 11:43   来源:国际商报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中国产品越来越多地走向世界,更多国际买家也希望能够尽快进入中国市场,这一切都需要与之匹配的贸易平台。宁波作为国际化的港口城市,近年来贸易的产业基础得到了迅速发展,因而具备了发展会展贸易产业的天时地利优势,打造区域国际会展之都既是其使命性的选择,也是时代发展的必然。

  加快把宁波打造成立足浙江省、服务长三角、辐射中西部、对接境内外和具有进出口贸易特色的区域性国际会展之都,对宁波意味着将通过这一举措加快推进国际化现代化的优势港口平台,推进港口型城市的贸易发展,进而实现“国际会展之都”的目标。

  近日,宁波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区域性国际会展之都建设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表示政府将加大对会展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推进宁波打造区域性国际会展之都,力争到2017年形成一批优势进出口贸易类展会、特色消费类展会。随着《意见》的出台,宁波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中的会展业也迎来了转型升级的新机遇。

  思路清晰目标明确

  《意见》指出,宁波将着力建设成为市场化更强、专业度更高的会展业之都,紧扣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目标,坚持“市场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方向,重点发展展贸经济,创新发展节会经济,着力推进以注重数量规模向提升质量效益转变,着力推进以政府主导引领向市场主体支撑转型,着力推进以消费类展为主向贸易类展、消费类展协调发展转向,努力提升会展业发展能级。未来一段时期,宁波将大力培育一批外向关联度高、区域辐射较强的实效型品牌会展项目,培养一批专业化水平高、创新能力较强的实用型会展人才。通过《意见》的实施,未年几年内,宁波会展业将在国际化程度方面有明显的提高,真正成为具有宁波优势的现代服务业战略性产业,总体实力将处于国内同类城市前列。

  规划重点指明方向

  《意见》明确说明未来宁波市将从三个方面大力发展相关会展项目。

  大力发展区域产业相关展会。

  按照“依托产业、服务产业、提升产业”的思路,重点培育与宁波市打造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推进“4+4+4”产业升级工程和推动海洋经济、开放型经济等发展相关的展会,积极扶持促进消费和带动文化、旅游等发展作用明显的相关展会,大力培育新型题材展会,积极提升传统题材展会,努力推动会展业与相关产业融合互动发展。

  着力培育扶持重点品牌展会。

  按照“突出重点、严格控制”的原则,择优培育若干政府主导型品牌展会。坚持市场化的发展方向,加大扶持力度,大力培育一批市场主导型品牌展会,重点资助在国展中心举办且运作规范的商贸展会,鼓励发展与贸易类实体展会相应的网络虚拟展;遵循展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成长规律,积极扶持中小展会不断做大做强、做精做专。

  积极扶持特色节庆高端会议。

  按照分类鼓励的要求,市本级重点扶持在宁波市举办的各类市场化国际性、全国性特色节庆和高端会议;引导各地结合自身历史文化、产业特色和区域资源优势,通过服务外包,积极培育或引进举办重点性、实效性的节庆和会议,创新发展节会经济。

  科学发展步调有序

  《意见》对宁波紧扣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目标,坚持“市场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方向,重点发展展贸经济,创新发展节会经济,着力推进以注重数量规模向提升质量效益转变;着力推进以政府主导引领向市场主体支撑转型;着力推进以消费类展为主向贸易类展、消费类展协调发展转向,努力提升会展业发展能级的总体目标,并规划了十大具体实步骤:

  整合重组若干骨干会展企业。

  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在会展领域中的引领性和示范性作用,加快整合组建国有资本控股或参资的较大规模和较强实力的骨干会展公司,积极承接市本级政府主导型会展项目筹办业务。鼓励宁波市内现有会展企业不断做大做强,引导有项目有潜力的会展企业通过参股、联合等方式不断提升竞争能力。

  积极引进一批专业会展企业。对新入驻市区的注册资本达到相应额度,并在国展中心新办展会达到相应规模的专业会展企业,给予相应专项补助。其中,对符合条件的境内外知名会展企业来宁波市独资或与宁波市内会展企业合资设立专业会展机构,按照“适当提高、一企一议、分类对待”的原则给予相应专项补助。专项补助纳入年度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

  加强整合提升。根据实际和市场需要,积极整合提升主题相近的会展项目;注重实效,科学合理设立会展项目主题和内容。市县联动,错位发展,集中力量培育若干有利于推动产业发展、促进招商引资、扩大交流合作、提升城市影响和具有区域特色的重大专题品牌会展项目。

  创新组办方式。大力改进政府主导型会展项目组织举办方式,按照“政务活动规范化、商务活动市场化”的原则,积极推行“政府+企业”运行模式,即由相应责任部门统筹并牵头筹办相关政务活动,通过服务外包,由市内会展公司具体承办商务活动。加快推进政府主导型会展项目运行模式向市场化转型,不断提升市场化、专业化举办水平。

  加强与境内外会展机构的合作。重点加强与境内外相应品牌展会组办机构和国家级相关行业协会的合作与交流,大力引进实力型办展主体和国际性、全国性的品牌展会;率先推进与京、沪和港、澳、台等地会展业合作。对在宁波国展中心举办的国际性、全国性展会的招揽单位或个人,根据发展导向和实际效果,优先给予表彰和相应专项奖励。力争办展主体及项目引进取得新突破。

  不断提升会展项目国际化水平。充分发挥展会促进国际贸易的重要作用,大力鼓励宁波市展会组办单位加大国际招展、招商力度,不断提升进口展品和国际客商的参展比重,着力突破进口、提升出口。对进口展品的展览面积之和超过展会的展览总面积50%以上的,国展中心免收展会的全部场租费;低于50%的,免收所有进口展品发生的相应场租费。策划创新,有效提升各类节庆和会议的国际化元素。

  加强会展项目规划引导。结合会展业发展目标导向和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坚持自主培育和积极引进相结合,重点发展贸易类展会,积极发展消费类展会,引导发展节庆与会议。立足长远,加快研究制订重点会展项目培育指导目录,强化规划引导,分阶段予以大力推进。通过市县联动、政企互动,加快培育一批大而强、专而优、特而精的自有品牌会展项目。

  促进自主品牌项目建设。按照政府主导型、市场主导型两大类,突出重点,创新开展年度市级优秀会展项目评选活动。对评出的优秀会展项目予以表彰,其中对市场主导型的优秀会展项目给予相应资金奖励。对取得UFI等国际性组织认证和中国驰名、浙江省著名、宁波市知名商标或名牌及注册商标的会展项目一次性分别给予相应的专项奖励。

  鼓励会展企业管理创新。引导会展企业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内部管理和会展项目网络营销。支持会展企业取得ISO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提升国际竞争能力。支持会展企业加入国际知名会展组织,推进国际营销战略。每年表彰奖励一批注册我市的实力强、业绩好、信誉佳和管理创新的会展企业,着力培育一批规模较大、竞争力较强的会展领军企业。

  加强会展人才引进培养。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企业主体的作用,鼓励多元化引进培养各类会展人才。重点支持引进培养高级会展策划、营运管理等核心人才和一流团队,对引进培养的会展核心人才和一流团队,参照宁波市有关文件精神,享受同等人才引进培养的优惠政策。加强会展从业人员培训,积极开展职业培训、资质培训,大力培养一批实用性的优秀会展辅助人才和支持人才。加大对会展专业的教育和科研投入,积极培养各类会展人才;支持开展多种形式的会展创业创新大赛。设立会展人才奖,专项奖励优秀会展人才,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政策资金支持增强工作合力

  《意见》中明确指出,未来一段时间内,宁波将从会展政策方面和综合管理服务方面加大对会展行业的支持力度。从2013年起每年继续安排2500万元市级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今后视会展业发展需要和市本级政府主导型会展项目经费压缩额度适当调剂增加。主要用于市场化会展项目资助、会展企业扶持和优秀会展项目评选、会展工作先进单位与个人奖励等,具体由宁波市会展办会同市财政局统筹。各有关县(市)区按照“属地需要、属地扶持”的原则,制订本地会展业发展政策。加强协调,探索研究会展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宁波市会展办将进一步加强对全市会展业发展的指导协调和服务监管。宁波市经信、外经贸、贸易、海洋、旅游、文化、贸促等部门同时也将结合各自发展的需要,大力支持会展企业招展引会;宁波市宣传、公安、财政、人力社保、食品药品监管、城管、卫生、工商、质监、知识产权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做好会展业发展和项目举办的相应服务保障工作。同时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展会举办提供优质快捷服务。《意见》还优化了宁波市会展考评机制,按照分类考核的原则,优化完善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年度会展工作目标考评办法,并加强工作协调和落实督查。创新开展年度市级会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活动,对获得先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其中对获得先进的企业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奖励。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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