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和滨海新区对外开放的逐步深入,天津市国际化程度不断提升,外籍人员逐年增加,在天津市就读的外籍中小学生也越来越多。8日,市教委出台《关于加强天津市外籍中小学生在我市就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申请入学材料为外籍学生本人需提供有效护照、签证、旅行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等。作为引进人才来本市工作的外国专家的子女和取得外国长期居留权回国人员在国外出生的子女,等同本市户籍学生的收费标准,包括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外籍学生原则上应随班就读,不单独编班。该《意见》自本月起执行。
市教委明确,外籍学生包括,在本市投资或正式就职并在本市居住的外籍人员的子女和以留学为目的到本市中小学就读的外籍学生。外籍学生可直接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内备案学校申请。申请入学材料为外籍学生本人需提供有效护照、签证、旅行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国(境)外出生证明,在津的外国人居留许可、外国人住宿备查卡等;外籍学生父母需提供有效护照、签证及外国人居留证件及职业签证等。对于以留学为目的到本市中小学的外籍学生,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备案学校要在首先满足本市学生、外籍人员子女入学并保证学校在校生不超员的前提下,酌情予以安排和录取。小学阶段原则上不接受此类学生。
外籍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津未取得居留或暂住资格的,必须在津委托有本市户籍的中国公民做外籍学生的监护人,委托手续须经市公证处公证。取得外国长期居留权的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境)外出生的子女以及在津学习的外籍人员子女也可以按照外籍人员子女入学办法在津就读。作为引进人才来本市工作的外国专家的子女和取得外国长期居留权回国人员在国外出生的子女,等同本市户籍学生的收费标准,包括享受免费义务教育。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