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化催生家庭养老服务业,从业人员如何从“中介制”向“员工制”转变,从而实现职业化专业化?今天,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本市将完善鼓励发展家庭养老服务业的政策措施,推进家庭服务机构逐步转型。
员工制
财政支持家庭服务业
发展老龄事业需要稳定的队伍,避免从业人员流动性过大。市人大代表卜缨就此提出书面意见,建议积极引导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从“中介制”向“员工制”转型,被市人保局采纳并已开始探索。本市“鼓励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提出,引导家庭服务机构建立“员工制”——
■ 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给予3年免征营业税的优惠
■ 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吸纳经认定的本市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
■ 本市大龄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员工制家庭服务业实现就业,给予相应的就业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
可是,建立“员工制”意味着服务机构的用工成本会大幅提高,很多老年人将难以承受高昂的服务费用。因此,包括“居家养老”在内的家庭服务机构迫切需要财力支持。目前,这种支持可借助政府购买服务来实现—— (下转A2版) (上接第1版)
截至2012年底,本市共有12.6万老年人经评估获“居家养老服务补贴”,60周岁及以上低保、低收入且经评估需要生活照料的户籍老人,给予人均300元/月的补贴。其中,照料等级为中度或重度者,还有“养老服务专项护理补贴”,中度每人100元/月、重度每人200元/月。同时,80周岁及以上独居或纯老家庭、养老金低于本市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经评估需生活照料的城镇户籍老人,按“养老服务补贴”和“养老服务专项护理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
职业化
培养10万人专业队伍
目前,本市已培育了一支约3万人的养老服务队伍。但随着养老服务需求增加,从业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已明显滞后。张雅玉等多位人大代表提出建议: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养老从业人员走专业化、职业化发展道路。
从市民政局答复看,“十二五”期间,本市会积极研究养老护理员报酬行业指导价,加大对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还将会同人保、财政、教育等部门共同研究人力资源储备、培训和激励机制,从用工机制、待遇保障、职业培训、学科建设等方面支持鼓励,提升专业化水平,力争形成10万人的专业养老服务队伍——
■ 教育部门 将在大中专院校、职业专科院校等开设老年护理专业,培养养老护理专业人员和师资队伍
■ 财政部门 将研究养老护理人员岗位补贴
■ 人保部门 将建立完善职业培训、实训基地等
目前,本市已将养老护理员工种纳入职业培训补贴目录。本市家政服务人员参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项能力或技能等级培训后,经鉴定考核合格,可获得相应的培训费补贴。(记者 姚丽萍)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