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即时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山东省会大剧院正式完工移交 央企夺经营管理权

2013年10月10日 18:53   来源:山东商报    李世武

俯瞰大剧院雄姿尽显 记者刘畅摄

  10月9日,山东省会大剧院正式完工移交。通过公开竞标,文化部直属的“文化央企”——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脱颖而出,一举夺得山东省会大剧院为期八年的经营管理权。

  总投资约24.75亿元,总建筑面积约13.6万平方米的山东省会大剧院是济南市乃至山东省功能最全、规模最大、档次最高、具有国际一流水准的文化演出场馆。其落成不仅成为济南市全新的文化地标,同时将提升整个城市的文化品位,满足群众日益突出的文化艺术需求,更将引领齐鲁大地文化的新风潮。

  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专门成立了山东中演分公司负责大剧院日后经营,成为入驻济南大型市政文化设施的首家文化央企。同时,中演公司提出打造“国家级剧院、国际化剧院”的剧院经营宗旨,同时将充分发挥区域文化交流和文化推广作用,将省会大剧院打造成济南市乃至山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国家级演艺创作展示中心和国家对外文化交流基地。

  签约仪式上,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山东省会大剧院院长张宇介绍了大剧院开幕及新春演出季的总体情况:山东省会大剧院将于11月1日开始为期两个半月的开幕及新春演出季,大剧院开幕季演出为世界最为著名的音乐剧《猫》中文版。

  同时,在演出期间,将上演音乐剧、芭蕾舞剧、音乐会、话剧、戏曲、儿童剧等各类舞台艺术表演形式的演出60余场,来自中直院团、海峡两岸和世界五大洲的艺术团体和艺术家将悉数登台,联合打造济南乃至山东演出史上时间跨度最长、艺术水准最高、艺术门类最齐全的文化演出季。在新春演出季中,计划每场演出均推出低于50元的惠民票,让老百姓进的来、天天来,喜欢看、天天看,充分发挥大剧院公共文化设施作用,打造提升城市文化影响力的重要平台,满足济南大都市区以及齐鲁大地民众对文化艺术的需求。

  记者探访

  国内最大水幕墙,音乐厅里一个音箱也没设……

  大剧院里多奇妙

  10月11日,市民期待已久的“十艺节”就要开幕了。昨天,作为“十艺节”主要场馆之一的济南大剧院工程正式完工移交。本报记者第一时间探营大剧院,揭开神秘面纱。

  2000多盏荧光灯点缀国内最大水幕墙

  济南大剧院工程由法国设计师保罗·安德鲁设计,以“岱青海蓝”为设计理念,剧院包括歌剧厅、多功能厅、音乐厅三座功能厅,以及中心广场、地下车库等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13.6万平方米,从2010年10月份开始动工建设。

  大剧院主体由三个半球状建筑组成,从东到西依次排列,分别为歌剧厅、多功能厅和音乐厅。在大剧院北侧,东西两边各有一座配套设施,将来会用作售票中心或商业设施。

  走进大剧院的正门,即可看见设置在歌剧厅前厅的灵动水幕墙。整座水幕墙高约20米,宽30多米,墙壁上装饰着2000多盏荧光灯。“水幕墙总面积有600多平方米,按现有记录来看,应是全国最大。”记者还发现,水幕墙上镶嵌的瓷砖颜色有深有浅,各不相同,整体看去好像一幅图画。工程人员告诉记者,这也是一项特殊的设计,每当流水时,通过水墙观看,这些瓷砖造型就好像一幅世界地图。

  据介绍,通过特殊设计,流水声带来的噪音能在一定程度上被入口厅空间很好地吸收。工程人员将尽力将此处打造成大剧院标志性景观。

  观众在任何座位都可听到相同音效

  歌剧厅是目前大剧院中面积最大的演出场所,也是第十届艺术节开幕仪式举行的地点。

  歌剧院以演出大型歌剧、舞剧为主,同时兼顾国内外各类大型舞台类节目演出使用要求,是济南档次最高的艺术表演中心。

  整个歌剧大厅将会全部采用金色装饰,歌剧厅设置有一个主舞台,两个侧舞台,一个后舞台,方便观众观看,而且都为升降舞台。据介绍,歌剧厅内设置了立体声多通道音响系统,其中包括线性震裂音响系统,72个声道,使观众在任何一个座位都能听到相同的音效。在歌剧院的前部,记者看到了两根直径约1.5米的柱子,柱子内侧安装着照射器材。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也是大剧院的一项创新,用耳光柱代替传统的耳光室,不但节省了空间,增强大厅整体装修成果,而且照射效果也会大大增加。

  最让人关注的无疑是厅内的座椅,据介绍,多功能厅的座位采用了特殊设计,可随意向四周移动,保证了观众舒适性。

  音乐厅没设一个音箱,奇妙全在“金属网”上

  据介绍,大剧院的管风琴等都是世界顶级水平,只有在欧洲的一些教堂才有,目前也是国内最大、最高档的管风琴。此外管风琴新增加了民族乐管:唢呐、琵琶、二胡,这在国内尚属首次。

  音乐厅的墙面使用了从德国进口的金属网,反声效果特别好,无论观众坐在哪个位置,都可以听到一样的音乐效果。因为安装了这种金属网,音乐厅没设一个音箱,全靠自然声传播。(记者 李世武)  

(责任编辑:袁霓)

分享到:
商务进行时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