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江西8个设区市公布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其中,自中央“八项规定”颁布以来,南昌共查处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各种违纪人员26人,开除、撤职5人。
南昌:查处公车私用公款吃喝26人
自中央“八项规定”颁布以来,南昌共查处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各种违纪人员26人,其中开除、撤职5人,包括市林业局副局长徐某酒后驾驶公车肇事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市交通局客运管理处处长任某违规收受服务对象月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职。在机关效能建设方面,今年以来,南昌共问责80人次,其中辞退9人,待岗培训1人,通报批评56人,批评教育14人。
此外,今年1-9月,南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381件,涉及县处级8件、乡科级40件,结案379件,处分409人。
九江:17名县处级干部被立案调查
截至目前,九江在明察暗访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方面,发现查处问题74个,处理11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3人。此外,受理机关效能投诉117件,其中,通报32人,诫勉谈话23人,责令书面检查1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
九江纪检监察机关立案531件,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17人、乡科级干部158人;处分60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7人。
宜春:42人因违反八项规定被处理
今年1-9月,宜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389件,其中县级干部案5件;受党纪政纪处分446人,移送司法机关45人。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宜春开展了7次大规模的明察暗访活动,对督查中发现的16起、42人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全部按照“四个一律”进行了严肃处理。
鹰潭:9名县处级干部被责任追究
今年以来,鹰潭领导干部责任追究27件,涉及县处级干部9名、乡科级干部31名。其中,济广(景鹰)高速鹰潭南收费站“4·14”责任事故中涉及的2名县级干部、5名科级干部,贵溪市“12·2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的1名县级干部、11名科级干部分别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还重点查处了原鹰潭市政府办公室正县级干部陈某违纪案,收缴相关违纪款1500余万元,目前,陈某已移送检察机关。并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明察暗访中,发现问题14起,查处相关人员19人。
此外,全市立案11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7人,其中涉及县级干部5人、乡科级干部36人,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
新余:4县级干部因违反八项规定免职
今年以来,新余先后4次对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参与“以钱为赌注”的娱乐活动、公车私用、同城公款吃请等违反八项规定行为开展重点突击检查,对违反规定的30名公职人员给予了严肃处理,其中4名县级干部被免职;取消了涉事的18个单位年度所有评先评优资格。
此外,新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19件,其中县处级干部10人、科级干部38人;处分党员干部93人,其中县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25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人。重点查处了交警系统、供电系统、粮食系统窝案串案以及医疗、涉农、教育领域的典型案件。
上饶:79人受党纪政纪处分
今年以来,上饶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15件,已结案处分516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其中,立案查处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案件82件,包括6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其中1人为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
今年以来,上饶因责任追究受党纪政纪处分79人。
抚州:纪检监察机关立案622件
今年1—9月,抚州纪检监察机关立案62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45人,其中县级干部6件、乡科级干部68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5人;挽回经济损失2.7亿元。特别是严肃查处了原宜黄县政协副主席、国土局长李传林,原市国土局副调研员、临川分局局长黄国敏,原市建设局副调研员徐晓明等一批大案要案。
此外,查处违反“八项规定”行为31起,其中县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12人。
吉安:17人因违反八项规定受处分
今年以来,吉安纪检监察机关查纠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85起,处理29人,已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人。
此外,今年以来,吉安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73件,其中涉及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5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2人。对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化肥等农资市场执法中以罚代管乱作为情况进行了调查处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记者张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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