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长储蓄"高收益多成泡影 专家:银行存在诱导

2013年10月11日 17:55   来源:广西新闻网    就此进行了

  存1000元60年后可获本息共计100万余元?南国早报关于银行保值存单成因的报道见报之后(详见本报10月9日B34版),广西区内有不少读者打电话反映,他们也有类似的超长存期存单,有些甚至约定要存60年,但银行方面当年推算的收益相当可观。然而,根据部分储户的变现经历,当初的高额收益如今已成“泡影”。对此,银行和相关专业人士有什么说法?10月9日、10日,南国早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读者反馈:

  千元存60年能变成百万

  10月9日、10日,不少读者来电,称手中持有类似保值存折,均于1996~1997年存入广西区内某国有银行。

  储户的存款年限有5年、10年、20年、30年,最高年限为60年。当时的年利率为12.24%,有储户根据存折上的“存款收益表”来计算,若存入100元,60年后应该可获得本息共11.3万元左右,存1000元60年后可获本息共计112.7万元左右,存1万元60年后可得1127万元左右。

  “我手头有4张这样的存单,不知道和报道中的情况是否一样?”南宁储户黄女士(化名)说,除了那4张存单之外,她还保留有银行当年下发的宣传资料,均放在另一家国有银行的保险柜内。

  黄女士说,她的4份中有3份存了2000元,分别是留给自己、两个弟弟,另一份存了3100元,准备留给自己孩子。按照存折上显示的收益表,她预计每份存折60年后能得到的收益约为200万~300万元,“当时有人不相信有这样的好事,我还特地把银行的宣传单保留了下来”。

  记者调查:

  到期储户称利息被算少

  10日上午,记者看到了黄女士存放的4张存折和宣传单。

  该银行当年的宣传单显示,该行向储户推荐这种“存本取息定期储蓄”,是因其有“积大钱可获高收益”、“长期代办转存”、“可作为贺喜、送礼、馈赠最佳大礼”等优点,“送100元等于赠10万元,送1000元等于赠100万元,送10000元等于赠1000万元”。但是,宣传单上也写明,“在存款时间内遇到国家利率政策变化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在宣传单的背面,还有该银行“向社会推荐存本取息储蓄的有关问答”:“公布的存款收益查表是如何计算出来的?例如,现在存1000元,存期5年,转存11次,60年后是否真的得到100多万元?”对此,银行当时给出的解释是“假定在以后的60年,国家的储蓄利率政策不会发生变化,60年后是可以得到100多万元的。如果存款到期时有保值,则收益还会更高。”但是,如果存款期间国家储蓄利率发生变化,“则按新规定执行”。

  在来电的读者中,多数储户的存期都在20年以上,由于这些存单尚未到期,储户们也不知道究竟该怎么算利息。

  不过,南宁市民玉先生的存期为15年,在1年前已经到期了。“1997年初,我看到存本取息储蓄的宣传后,在银行存了2000元,原本预计收益是1万多元。但是2012年到期时,银行却告知我只有4000元左右的本息收益。”玉先生称,前5年银行方面是按照12.24%的年利率,后面每5年转存时,则是按照当时的活期利率来计算,“我觉得银行的算法不对,所以一直没取出这笔钱”。

  律师观点:银行并未明确告知风险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些当年参与了存本取息储蓄的储户,认为如此计算利率的方法不对。有储户表示,或许将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当年的2000元不算一笔小数目,用于日常开销都能用一年。现在按照这样的算法,2000元变为4000元,大概也只能用一两个月。这个落差太大了”。

  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明堂认为,银行与储户之间,建立了一种合同关系。银行虽然在存折上有“存款期内遇到国家利率政策变化时,按国家规定执行”等表述,但国家政策变化后,若未及时通知储户,储户未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决定是否继续储蓄,银行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同时,该银行在向储户推荐这种储蓄方式时,应及时告知储户需要承担的风险。从宣传方式上来看,该银行并未明确表示此种储蓄方式将会承担怎样的风险。

  专家说法:银行宣传有一定诱导性

  广西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曾海舰博士说,宣传资料上提供的存本取息计算表,是以当时的高利率不变为前提来预测收益的,具有一定的诱导性。也就是说,银行方面的宣传单只是按照当时的利率往最好的方向去算,却没有很好地提醒客户,利率或许会有下行的风险,到时候也就达不到计算表中可能的收益。

  曾海舰认为,这样的营销手段,一直到目前还被各大银行广泛应用,他们有意忽略金融产品的风险性,片面强调其收益,隐瞒能够提醒储户警惕风险的各种信息。

  相关银行:需按国家法定利率执行

  10日下午,记者采访了这家国有银行广西区分行有关部门负责人。

  该负责人称,央行规定定期存款的期限最长是5年,想存更长的期限就必须转存。在转存过程中,如果国家法定利率有所变动,需要按国家规定执行,银行之前的宣传中也明确过这一点。

  针对玉先生所反映的情况,该负责人仔细地计算了之后说,按照银行跟玉先生之前的约定,最后的本息合计总共是4200多元钱,而不是收益表中对照的1.1万余元。1996年玉先生存钱时,5年期定存利率是12.24%,第一个存期下来本息合计3492元;2001年首次转存时,国家5年期定存法定利率下滑到2.88%,5年下来本息合计3821元;2006年再次转存时,本息合计4240元。

  一些存期20年、30年甚至60年的储户也希望预算一下收益。该负责人说,1996年存钱的储户,2011年已经进行最后一次转存,5年后收益是可以确定的,2000元存下来的话,本息基本上可以确定是5300多元,而不是收益表当中之前按12.24%的利率来预测的2万余元。至于30年、60年存期的储户的收益,该负责人表示无法精确计算,因为将来每个转存时间节点的法定利率目前还难以知道。

  记者采访时,也有业内人士提醒说,那些存30年或者60年超长存期的储户,或许可以在下一个5年期限到期之后将钱取出来,因为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政策的缓慢推行,银行存款利率或许会继续下行,“免得到时候心理落差会更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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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类似案件的判决情况

  据了解,安徽亳州某银行和吉林四平某银行,都在1989年曾开办了类似的存本取息业务。业务到期后,部分客户与银行因利息计算有争议,客户认为应当按照宣传册上的利息来计算。亳州银监局、人行亳州市支行出具意见认为,商业银行必须执行国家的法定利率,不支持储户的计息要求。

  吉林多个地方发生了客户因此类存款向法院提起的诉讼,最终以银行胜诉而告终,法院只支持按转存日公布的五年期法定利率来计算利息。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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