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日从国家林业局获悉,为进一步发挥各地林下经济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结合全国林下经济发展现状和各地推荐情况,经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国家林业局确定了首批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
首批示范基地包括天津市静海县、辽宁省本溪市、安徽省黄山区、福建省武平县、江西省武宁县、山东省蒙阴县、河南省栾川县、湖南省靖州县、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海南省儋州市、贵州省毕节市等。
国家林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示范基地要发挥示范作用,通过发展林下经济,在促进造林育林护林、促进森林资源增长方面作出表率,在带动农民就业增收、脱贫致富、优化山区林区经济结构等方面当好示范。要不断顺应林下经济发展新趋势,进一步做好基地规划、品种选择、市场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加强和规范基地建设、运行管理,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
据介绍,国家林业局将对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对示范基地建设情况进行评估监督。对合格的示范基地予以保留确认,对不合格的将取消“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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