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南宁讯(记者姚琳)10月9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我区出台《广西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管理办法》,规定大中专毕业生创业最多可获得10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
《广西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管理办法》规定,将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覆盖面扩大至大中专毕业生等群体,提高贷款额度,个人可申请达到1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申请达到10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同时简化申请程序,拓展担保方式。
今年以来,为缓解严峻的就业形势,相关部门搭建平台,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以创业带动就业。如: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申请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非限制行业个体经营,3年内每年可获得最高8000元的税收减免;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从事非限制行业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收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自治区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相关部门扶持毕业生创办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财政资金补助、融资担保扶持、行政税费减免、专项资金扶持和项目安排等多项优惠政策。此外,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组织也充分发挥作用,采取“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建设+创业培训”的联动方式,多形式开展创业服务,树立和宣传创业典型,营造崇尚创业的社会舆论氛围,推动高校毕业生创业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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