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人代会明年将首晒社保基金账本 涵盖五大险种

2013年10月12日 00:51   来源: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廖喜张) 昨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布《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监督预算办法(修改建议稿)》(下简称“修改建议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修改建议可于10月21日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反馈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据悉,修改建议稿计划10月下旬提交审议。

  新增社保基金账本

  修改建议稿旨在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规范预算决算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均为新增加的审议内容。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欧阳知此前披露,明年人代会要首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涵盖五大险种。

  根据修改建议稿规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制预算、决算草案,细化预算、决算编制。市政府各部门应在市财政批复部门预算、决算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的预算、决算。

  预算报告应报人大审定

  修改建议稿中也明确,审查预算草案应当提交多张报表,包括关于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草案的报告,公共预算报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报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报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报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报表、法定支出预算报表,以及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同时,对预算报告、报表和材料的具体格式、内容要求也有要求,应由市财政部门提出,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审定。在对预算草案和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全面审查时,市人民代表大会还应重点审查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编制是否完整、细化、规范;重大民生和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支出是否得到保障等方面的内容。

  可专题审议政府投资重点项目预算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各代表团结合审议总预算,可专题审议部门预算和政府投资重点项目预算。各代表团提出的审议意见由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综合后,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报告。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代表审议意见,向大会主席团提出关于预算草案及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结果报告。

  同时,市财政部门应健全和完善人大与财政的信息联网功能,按月报送预算收支报表、预算收支分析以及其他有关材料。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经济、财政、金融、审计、税务、统计、国资、社保等综合性统计报告、规章制度及有关文件资料。

  修改建议稿中还增加了市本级预算执行中需要变更预算的情况,如预计年度预算收入或支出的增减额超过预算额5%的;财政暂付在本年度不能归还的;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举借、偿还计划等情况,均须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在市本级预算执行中,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市人民政府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

  全口径预算决算 包括政府公共预算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决算以及其他按照法律法规应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的政府预算决算。

(责任编辑:秦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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